[声音]全国人大代表刘玲:"精准公开"助推司法公信力提升
刘玲
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江苏瑞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玲一直以来都非常关注司法公信力问题,近日接受《声音周刊》专访时,对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向代理律师、被害人等刑事案件诉讼参与人主动推送案件信息的做法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这样的“精准公开”将助推检察公信力的提升。
《声音周刊》:“十三五”规划纲要把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了部署。对此,您怎么看?
刘玲:司法公信力是广大群众对自己参与的或关注的具体案件是否公平的体会和感受的总和,而这种体会和感受往往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参与程度或了解程度,一是对案件处理的心理预期与处理结果之间的差异。因此,提升司法公信力必须加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纲要》部署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就是要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让与司法案件有着利害关系或对其有着高度关切的人,能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及时了解案件处理的走向和原因,自觉地、逐步地修正对案件处理结果的预期,从而体会到、感受到司法机关处理案件的公正、公平。
《声音周刊》: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开展的检务公开工作有何变化?
刘玲:作为律师,我跟检察机关接触较多,对近几年检务公开的变化体会较深。从检察职能的公开到法律文书、办案程序等案件信息的公开,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全国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布在办案件的程序性信息和办结案件终结性法律文书,应该说,检务公开进入了实质性公开。
江苏省各级检察院对深化检务公开做得比较好,做了不少有益尝试。最近盐都区检察院提出的“精准公开”理念,应该说是较好地回应了刑事案件诉讼参与人及对关注个案人群的需求。
《声音周刊》:您为何如此关注“精准公开”?
刘玲:这源于我代理的一起刑事案件。我到盐都区检察院申请阅卷时,恰逢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隔半个多月,我收到一条短信,告知案件已经退查重报可以补充阅卷了。对此,我产生了兴趣,专门进行了调研,了解到该院从今年3月开始,对相关律师和部分有需求的被害人开展主动推送案件流程信息服务。该院检察长钱亚强介绍了推行“精准公开”的初衷。他说,“‘精准公开’的提出就是要解决检务公开的针对性,根据与案件密切相关人群的需求来改进我们的工作,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由“精准公开”理念联想到经济领域的供给侧改革,我想这应该就是检察机关供给侧改革的举措之一,将极大地助推检察公信力的提升。
《声音周刊》:对于检务公开,您还有什么期待?
刘玲: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在检务公开方面可以说是大踏步前进,不断打造阳光检察的“升级版”。希望各级检察院在做好检务公开规定动作的同时,继续探索深化自选动作,在检务公开的针对性、实质性等方面继续推出举措,形成全面、全程公开与精准、深度公开有机结合的检务公开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