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7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7﹞6号)、《关于开展全省2017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监﹝2017﹞31号)要求和我厅2017年财政监督检查计划,今年我省选取代理记账行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全省联动检查。
本次全省联动检查从财政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中抽取被检查机构名单。省本级及各市县财政部门检查数量原则上不少于3户,注重选取年收入200万以上和客户数量在20家以上的代理记账机构,兼顾不同业务规模,将部分中、小型代理记账机构也纳入检查范围,全省共检查代理记账机构169户。
此次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按照“问题导向”、“查调结合”等原则开展。检查重点一是聚焦代理记账机构2016年度的执业质量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是否按照《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和相关会计制度等政策要求承接和执行代理记账业务,代理记账机构自身是否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二是关注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保持和信用公示情况。检查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人员是否按照规定专职执业,是否制定并履行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变更调整事项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信用公示程序等;三是检查代理记账机构年度报备情况。检查代理记账机构是否在规定时间向当地财政部门或者“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报送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信息,报送的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存在虚报瞒报现象等。在检查同时,综合运用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统计分析等方法,深入了解代理记账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不同类型代理记账机构的服务对象、收入构成、人力资源、盈利能力等情况,研究影响制约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探寻优化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的建议措施。
目前,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正陆续开展现场检查,预计现场检查7月下旬全部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