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踩“风火轮”在路上疾驰、躺着骑自行车……随着时代进步,一些新兴的交通工具不断出现,不少市民买来做代步工具,但交管部门却表示,这些“代步神器”没有牌照,只能在广场和小区内使用,并不能上路,否则会被警方暂扣或罚款。
新型自行车“躺着”骑,男子被罚20元
9月3日下午6时许,年轻小伙赵某骑着一辆特殊的自行车行驶在天元路上,这车与其他自行车不同,骑车人几乎躺在车上踩脚踏。
这么拉风的自行车吸引了不少路人眼光,有汽车司机边降低车速边歪着脖子打量这辆奇怪的车;有电动自行车骑车人看到后,加快速度从后面冲上来,靠近骑车男子一探究竟;还有人边骑自行车边向骑车人打听这究竟是什么交通工具。
当这辆躺着骑的自行车行驶至天元路竹山路路口时,正在执勤的江宁交警大队高新园中队执勤交警也发现了它,将其拦下。骑车男子赵某解释,这车叫二轮躺车,是他从网上购买的一种新型自行车,他觉得躺着骑车很舒服,便骑上了路。
因该自行车未上牌,民警对赵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禁止非机动车未经登记上路行驶条款,对赵某开出了20元罚单。
各种“代步神器”纷纷上路,成新的交通隐患
一位交警介绍,他们执勤时常遇到各种各样的 “代步神器”。
9月15日中秋节晚,市民李先生与家人聚餐后,找代驾帮忙开车。10分钟后,一名30多岁的男子赶了过来,他的“交通工具”是一辆可以折叠的电动滑板车。
代驾小马来到李先生旁边,接过车钥匙,麻利地折叠起电动滑板车,放进后备箱里。随后他坐进驾驶室,将李先生送回家后,又骑上自己的电动滑板车离去。小马说,现在这种电动滑板车在代驾司机中很流行,他好多同事都买了,充一次电可以跑三四十公里,最高时速能达到40公里,不用的时候可以折叠起来,不占空间,特别适合代驾司机。
除了电动滑板车,如今比较火的还有体感平衡车。记者昨天清晨在白下路看到,一名小伙脚踩“风火轮”在非机动车道中穿梭,车速比自行车快,比电动自行车略慢。突然,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后面行驶上来,差点撞到他。小伙吓了一跳,一时平衡感没把握好,差点从车上摔下,幸好他及时跳下车,站在了路面上。小伙使用的这种酷似“风火轮”的车叫电动平衡车,它没有方向盘,也没有刹车油门,完全依靠人体自身平衡系统运行。
此外,只有3个车轮、外形比微型汽车小一号的“老年人代步车”在街头也越来越多,交警二大队就曾在洪武路路口对一辆驾驶“老年人代步车”的年轻女子进行处罚,该女子经营一家奶茶店,赶着送外卖,她觉得这种代步车车速比电动自行车快,还可以遮风避雨,十分方便。交警一大队一位民警也告诉记者,不久前,他在玄武湖隧道里拦下两辆老年人代步车,“这种车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装置,却在车速较快的隧道中穿梭,万一被车撞着,后果不堪设想。”该交警说。
“代步神器”无证上路,不仅违法还引发不少交通事故
因“代步神器”引发的交通事故也不少。近日,李先生驾驶小轿车到麒麟集镇路过悦民小区路口时,忽然,一个身影从小区门口快速冲了过来,撞到了自己轿车,对方也摔倒在地。江宁交警大队麒麟中队交警勘查现场后发现,“行人”王某事发时并不是步行,而是踩着体感平衡车。王某说,他刚买了体感平衡车,想在朋友面前显摆一下,不过因性能不熟,撞到了李先生的车,所幸该事故只造成轻微车损。
“根据交通法规,这些代步工具基本都不能上路。”一位交管人士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违规使用滑行工具上路者,可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其中,在机动车道使用滑行工具的,按上限处罚款50元;对在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滑行工具的,一律处罚款20元。
至于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老年人代步车等,因是新生事物,暂时还没有相关法规对这类车辆进行界定,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类电动平衡车并不具备道路行驶权。交管部门提醒,除了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并已上牌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可以上路行驶外,其他类型的滑行工具最好在封闭小区道路、公园广场等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