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省党代会精神】溧阳市司法局“三服务”贯彻党代会精神

02.12.2016  14:03

11月30日,溧阳市司法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党代会“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鲜明主题,并融入司法行政工作中,通过“三服务”工作,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更高满意度、更强幸福感。

一是服务民生幸福。完善“公益律师服务岗”“妇女儿童之家结对志愿者律师”“以案释法讲师团”“法律维权服务站”等服务,为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提供更加全面地指导。优化法律援助办理方式,尝试 “互联网+”服务模式,完善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咨询业务流程,打造法律援助公众微信、微博平台,同时,结合窗口接待经验,探索参与申诉法律援助,推动法律援助更好地服务困难群众。

二是服务创新发展。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确保社区、行政村法律顾问全部配备到位。以10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为主体成员的“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继续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支撑,组织律师开展走访企业活动,完善法企对接机制,为企业重组改制、投资立项、项目洽谈等提供法律论证,防范、化解企业在转型过程中存在的经营风险,指导加强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制度管理。引导公证处在重点工程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出让、转让等事项中发挥不可替代的监督保障职能。

三是服务载体建设。充分发挥已成立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中心雏形发掘、培育孵化、出壳登记等机制建设,规范各社会组织资金来源、财务管理等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充分挖掘内部资源,主动争取外部支持,增强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能力。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基层基础型村(社区)百姓议事堂协会的登记、备案工作,强化帮扶和孵化,实行“滚动式”推进,确保该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