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贯省党代会精神】江都区司法局以“四个聚焦”贯彻党代会精神

01.12.2016  13:04

  为积极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扬州市江都区司法局紧紧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推进“365”工程,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司法行政机关。

一是聚焦法律服务,在服务发展效能上实现新突破。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制度,探索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和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搭建平台,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大型企业、企业协会的协调联系,组织法律服务镇、村行、企业行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形式,引导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队介入重大项目、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建设,围绕行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了解法律需求,深化法企合作。拓展公证业务,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探索制定律师诚信度评价标准,着力打造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便民服务品牌,努力为群众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二是聚焦实战司法,在局所站一体化上实现新突破。按照“设置规范、体系健全、实战效能”的原则,围绕“机构独立、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的目标,健全完善区司法局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强化司法所职能,严格司法所组织规范和岗位管理。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等现有服务平台,加强农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建立起覆盖全区、运行规范、服务高效的工作网络体系,实现局、所、站的资源共享、一体运作,形成指挥有力、运转协调、规范有序、保障得力的管理格局。

三是聚焦法治宣传,在彰显普法成效上实现新突破。紧扣群众学法用法的实际需求,以全民法治素质提升为目标,以推进普法教育全面覆盖为重点,以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为抓手,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围绕领导干部和青少年,建立“两类人员”数据库,重新选聘法治副校长,组建“讲师团”队伍,出台《关于推进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融合的实施意见》,推动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说法式执法”、道德法治讲堂等活动,推进国家、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加快构建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三型”普法模式。

四是聚焦平安建设,在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上求突破。深入推进教育矫治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加强对接协调、合力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研究,完善中心的心理矫治、规范管理、就业培训服务等功能性建设。切实加强对青少年、严管人员、有重新犯罪人员和上访苗头人员等重点矫正对象的防范控制,努力在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安置上深入探索,持续创新。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仲裁机构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平安村居(社区)创建活动,动态排查“小纠纷、小隐患、小案件、小问题、小需求”等“五小”问题。强化重大矛盾纠纷风险评估,加强综合性分析研判,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由被动受理、静态分析、事后调处向主动预防、动态研判和事前预警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