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独奏”到“协奏”

15.07.2015  19:09

江苏常熟:构建未成年人协作保护模式

   

  检察机关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途径有哪些?效果如何?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将职能履行与温情感化相融合,建立与教育、文明办等19个单位的协作保护模式,变“独奏”为协奏“交响乐”。 

   “临时监护人”帮助失足少年成了市十大优秀技术工人  

  两年半前,就读于贵州某财经学校的张某,来到常熟参加毕业实习。因为帮老乡打架,被送进了看守所。 

  该院未检科副科长邢桂霞通知张某父母到场,他们电话里诉说了难处:家住贵州黔南偏僻山村,到常熟单程就要三十多小时。 

  此时,邢桂霞纠结了,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难不成因嫌疑人没有保证人,就要逮捕? 

  一个全新的想法冒了出来,“找一个临时监护人,作为修改后刑诉法提到的其他合适成年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诉讼权利。” 

  邢桂霞找到了退休教师王娣,作为第一个“临时家长”,她参与了整个诉讼和帮教环节。该院对张某作出了不批捕决定,并帮助张某联系常熟某电子厂实习。后来,他被企业聘用为技工。 

  今年5月4日,张某被评为常熟市十大优秀技术工人,而“临时家长”王娣也被张某称为“阿曼”(妈妈的意思)。 

  地处东南沿海的常熟,外来务工人员多。近年在未成年案件中,外地籍未成年人占案件数90%以上。 

  2013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更加重视对未成年人、进城务工人等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 

  为此,该院尝试起草了《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筹建公益监护人库的实施办法》,促进外地籍涉案未成年人同等权益保障。同年3月底,该院与法院、公安局会签了规范意见,200余名遍布教育、卫生等行业的“临时家长”持证上岗。至今,已参与刑事诉讼案件147件253人次。 

   “1+N”让花儿有人护 

  5月8日,常熟市检察院未检办案区内,检察官和该市泰安社区签署了保密协议。至此,发生在该社区的一起性侵案件妥善处理。 

  14岁的被害人小薇,由于受到惊吓,说不清案情,而被告人李某一直否认强奸行为。该院未检科检察官获悉后,约请小薇母亲带着她来到温馨谈话室。 

  看到精心布置的“花儿世界”和面带微笑的检察官姐姐,小薇很快放松了。在这里,检察官姐姐“无意”地询问案情,并“不着痕迹”询问到了关键陈述。经过补充法医鉴定,案件取得了突破。 

  办案中,该院联系了协作单位卫生协会的心理咨询师,对小薇开展一对一的辅导。逐渐,小薇也走出了阴影。   

  去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通知》,强调“要注重平等保护,切实维护被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了让保护措施落地生根,今年1月,该院在2013年启动的“护蕾”行动计划基础上,建立“1+N”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机制。“1”是指检察院,“N”是指民政、司法、卫生等部门。“1十N”即对未成年被害人由检察院牵头,其他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未成年被害人的社会救助、身体康复、心理干预工作。 

  近两年来,常熟市检察院依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5件50人,案件同比下降35%,实现未成年被害人重新适应社会率100%。 

  桂霞工作室:让每个学生心中有法 

  今年1月28日,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检机关检察开放日活动中指出,“青年学生要心怀法治理想,矢志法治事业,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栋梁之才。” 

  在常熟,有将近16万中小学生,小宋就是其中一名。因与同学起争执,用美工刀划伤了同学的脸。 

  “没想到用小刀划了一下,竟要坐牢……”小宋对检察官说。 

  检察官得知小宋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只是性格较为内向,家庭把希望寄托在了他身上。 

  “路走弯了,学校、社会、家庭都有责任,我们不仅要依法办案,还要当好法治老师。”办案检察官说,想通过自己的帮教,再给小宋一次机会。她们联系校方保留小宋学籍,安排他每周参加公共活动,并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 

  “受到这个案件的启发,我们就考虑在教育部门开辟一个工作室,能够加强与他们的常态化联系,建立持续的校园普法载体。”检察长陆建中说。 

  2013年8月,该院以检察官邢桂霞命名的校园维权机构“桂霞工作室”成立,并在教育局进行了挂牌。 

  工作室成立后,与全市12所外来工子弟学校进行结对,在全市23所中小学共同开展“职业技能孵化”、“零犯罪学校创建”,编撰的《未来》、《护航》等杂志进入了法治课堂,而他们组织的动漫展播、“法律之声”等活动也达57次,受益学生近3万人。 

  “驻教育局桂霞工作室成立来,丰富和创新了教育系统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途径和方法”。5月初,常熟市教育局在致该院的感谢函中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