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浙江到北京 习近平如何说“法”

23.10.2014  13:16
      十八届四中全会正处进行时,全社会都在期待法治“大礼包”。等待时刻,不妨随着党报评论君一起穿越到11年前,目标浙江,翻阅50岁习近平的法治思考,看看有哪些惊喜的发现。
   昨天:八篇短文勾勒法治主张
  《之江新语》代表了习近平任浙江省委书记时对工作的实际思考,既具体又生动。也正在那时,他提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战略规划,不难想象“法治”在习近平从政生涯中分量有多么重!全书有八篇文章与“法治”息息相关,也从侧面勾勒出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主张。
  第一篇《坚持科学维权观》(2005年9月26日),提出了发展要讲科学,维权也要讲科学的科学维权观。“坚持科学维权,关键是要做到以人为本、依法办事、统筹协调……要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把维权工作纳入法治化的轨道。
  第二篇《建法治安村》(2006年4月28日),提出了相对于传统农村治理的“礼治秩序”要建立一种“法治秩序”。建设新农村要坚持德治与法治并举,建立一种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治秩序”。
  第三篇《法治:新形势的新要求》(2006年5月10日),根据发展阶段的特征提出了法治建设的“新要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公民参与的发展对落实依法治国提出新要求;改革深化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对法律和制度提出新要求;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的增强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提出新要求。归根结底,对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提出新要求。
  第四篇《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2006年5月12日),提出市场经济要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上的保障。文章用了三个“如果不……就不能……”来强调法治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保障和规范作用,涉及企业能否真正成为市场竞争主体、市场信息、公平竞争、失信者受惩戒、守信者受保护等方面。
  第五篇《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2006年5月15日),提出秩序良好的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法治通过调节社会各种利益关系来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法治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条件,法治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提供保障,法治为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制度支持。
  第六篇《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法治风尚》(2006年5月17日),提出“使法必行之法就是法治精神”。“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本之木、无根之花、无源之水。……法治也并不体现于普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透彻的了解,而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这包括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诚信守法的精神、依法维权和依法解决纠纷的习惯等等。
  第七篇《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2006年5月19日),认为法治与德治是车之两轮、鸟之两翼。“法律与道德,历来是建立公序良俗、和谐稳定社会的两个保障。……依法治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刚性手段,以德治国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柔性手段,只有把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和谐,保障社会健康协调地发展。
  第八篇《党的领导是法治的根本保证》(2006年5月22日),认为要在党的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法治建设绝不是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
  今天:延续中的不断深化
  从省委书记到我党的总书记,从“法治浙江”的精致画卷到“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法治观随之发展深化。下面几个轨迹,能够让我们更加明显感受到“身份之变”带来的“思考质变”。
  轨迹一:转型形势提要求。转型过程中,成绩与矛盾同现,要解决问题就要找到正途,就是要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打老虎灭苍蝇需要依法反腐;规范权力需要建章立制;分配资源、协调利益、营造公平诚信氛围、建立有序市场运行秩序、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等,都需要良法善治、有效执行。因此,与其应对“倒逼”不如主动建立,法治成为必然的趋势。
  轨迹二:党的领导不削弱。前有“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现有“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前有“法治建设绝不是削弱党的领导”,现有“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强调的是,依法而不逾法,党作为领导核心依法治国理政。
  轨迹三:改革施政要法理。“单独二孩”放开、劳教制度废止、上海自贸区建立等都要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表决,都提前对所涉及的现行法律作出修改完善。“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是这些政策实施的背景音。系统化的司法制度改革更是重中之重,更需要在国情上立得住、在举措上合乎法。
  轨迹四:要为经济护好航。浙江是经济大省,放大到全国,习近平更是面对蓬勃发展中的经济巨龙。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开出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看得见的手”边界更清晰。经济运行少了行政干预、多了法律保障,在改革大道上进入新常态。
  轨迹五:维稳维权有依据。科学维权观要让群众诉求有法可依、依法办事,关键要有具体法律的保障。比如,《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出台,推动诉讼与信访分离,使信法超越信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
  轨迹六:德法并举两手抓。一手刚、一手柔,刚柔并济保障社会平稳转型、健康发展。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礼法合治,德主刑辅”,正是汲取前辈和古代治理智慧的精髓,让法治与德治并举为社会主义法治注入中国特色。
  中国行进至今,法治成为凝聚更多共识、推进改革大业、强化执政根基的普遍遵循。习近平法治观的昨天让人欣然,习近平法治观的今天让人激动,那么十八届四中全会后,法治中国的明天更令人们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