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交警查获今年首例毒驾案 男子生日宴后吸毒驾车跑高速

13.01.2015  22:42

  

毒驾嫌疑人交代毒驾事实。

警方缴获的吸毒工具。

      中国江苏网1月13日讯(记者 彭颂珂 张扬 通讯员 张冰)近日,徐州交警支队卡口大队民警抓获一名毒驾嫌疑人,并缴获吸毒工具,这是徐州市2015年查获的首例毒驾案。

  1月11日晚八时左右,徐州市交警支队卡口大队东店子中队的指导员谢峰、民警毛曙华带着两名协警在对来往的车辆进行设治安检查。这时一辆悬挂鲁D开头的山东籍黑色轿车由西向东缓缓驶入,当车辆快到达临时检查点范围时,该车变的犹豫不前,行驶轨迹可疑。凭借着多年的工作经验,指导员谢峰感觉到可疑,带着两名辅警连忙上前,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车缓缓停下,驾驶员将一侧的车窗摇了下来,一位戴着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的男子探出头来询问民警要干什么。谢峰向他敬礼并要求他把车辆熄火,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并接受车内物品盘查。看到民警不断追问,驾驶员显得神情十分紧张,坐在驾驶座上一时没有反应。

  这时,站在车身一侧的谢峰朝车内望去,忽然发现在副驾驶座上有一副疑似用于吸毒的器具,这引起了谢峰的注意,他一边让两名辅警把驾驶员以及另一名车上的随行人员进行控制,一边对车辆进行进一步的盘查。经过仔细搜查,在该车内发现用于吸毒的冰壶一个,装毒品的袋子两个,弩弓一副。该车驾驶员及其随行人员涉嫌毒驾、携带管制刀具等违法行为,被带至东店子卡口进行进一步讯问。

  经讯问得知,驾驶员张某,32岁,山东薛城人,1月10日是他的生日,生日当天晚上他和几个朋友到当地的KTV唱歌庆祝生日,期间利用朋友带去的吸毒工具吸食毒品,回到家后又再次吸毒。1月11日,他认为自己没有什么问题,就驾驶自己的车辆送他的朋友田某回徐州,晚上在他返回山东薛城的路上被徐州交警支队卡口大队东店子中队民警查获。对于自己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张某对自己生日当天乐极生悲,放纵吸毒的行为感到后悔不已,而这一切将给他带来法律的严惩。

  依据《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员张某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毒驾,应对其进行处罚。按照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移交辖区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