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亿索赔,能否唤起对法律的敬畏

05.12.2014  10:17

  首个国家宪法日,省高院院长执槌公审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1.6亿索赔,能否唤起对法律的敬畏

  江苏省高院提供     全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宿迁市宿豫区千名干部群众签下郑重承诺。何首君朱 瑞摄     昨日,连云港市检察院检察官向宪法宣誓。 范伟义摄  

  新华报业网讯 全国首个宪法日来临之际,全国关注的泰州1.6亿元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昨天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省高院院长许前飞担任审判长,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邵建东出庭支持起诉,近300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回归法官省高院院长执槌审案

  昨日庭审现场,一袭黑色法袍的省高院院长许前飞敲下法槌,宣布庭审正式开始。

  同一天,省高院副院长周继业担任审判长,主持一起经济补偿金纠纷案的听证会。

  法院领导拿起法槌办案,在我省已不是首例。目前全省法院院、庭长共有3654人,其中院领导898人,庭领导2756人。1-10月,全省法院院、庭长担任审判长或承办人审理各类案件33万余件,占全省法院受理案件数近30%,审结案件近27万件,占全省法院审结案件数的31%。这也意味着,全省法院院领导共审理案件8000多件,人均审理9.3件。

  什么样的案件要院庭长亲自执槌?记者采访获悉,主要是重大案件的审理。不久前二审的全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纠纷一案,就由无锡中院院长时永才担任审判长审理,情理兼具的判决书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院、庭长办案,正是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司法改革任务,让法院领导回归‘法官角色’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许前飞说,落实院、庭长办案,可以更加鲜明地凸显审判中心地位、法官主体地位,可以倒逼院、庭长将时间精力、工作重心放在执法办案上来,营造抓办案主业、干事业的良好氛围,坚持下去必有好处。

  为了推动院、庭长办案,省高院在今年5月30日下发了《关于全省法院院长、庭长办案的意见》,省高院每季度都会对全省法院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通报。

  四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此案将择日继续审理。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院长刘小冰全程旁听了庭审。他认为,这起案件在江苏乃至全国都具有标杆意义。“它不仅是向公众昭示了司法机关打击环境污染的力度和决心,更重要的是,在宪法日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通过公开庭审,唤起公众对法律的尊重和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