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超10亿 江苏乾宇集团董事长被判无期

15.07.2016  14:41

  昨天,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近年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的典型案例。一起涉案金额10亿余元、由我市检方审查起诉并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的案件名列其中。

  同时兼任多家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江苏乾宇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评,曾是我市一名公务员。1996年,他下海经商,成为江苏乾宇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他旗下还有江苏统博华泰电源公司、江苏乾统硅导体公司等7家公司。

  2007年至2012年间,陈评以投资建厂生产蓄电池、硅晶体、硅导体需要大量资金为由,通过虚构专利产品“聚合物胶体蓄电池”、夸大相关产品的生产规模、生产效益和科技含量、谎称其拥有巨额外汇和军方背景、伪造银行存单等手段,骗取被害人信任,以支付20%—36%不等的高额年息为诱饵,在南京、徐州两地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10亿余元,集资所得除用于返本付息外,仅有部分用于生产经营活动,至案发尚有7亿余元没有归还。

  市检察院公诉处办案检察官介绍,在这期间,陈评招募王某、贺某营、王某美(均另案处理)等多名业务员,在南京市新世纪广场、东方名苑大厦等处设立公开集资点,通过张贴宣传版、印制宣传手册、组织投资人赴工厂参观等方式,向公众进行虚假宣传,以“江苏乾宇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统博华泰电源有限公司”、“江苏乾统硅导体有限公司”为担保方,以陈评个人名义向600余名被害人非法集资共计3.7亿余元,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3.1亿余元无法偿还。同时,陈评在徐州市利用邵某、赵某娣、张某娟(均另案处理)等人,向数千名被害人非法集资共计6.46亿余元,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3.9亿余元无法偿还。

  2011年10月,陈评资金链彻底断裂,无法再向借款人支付利息,归还本金。

  2012年4月,陈评被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被逮捕。

  2015年3月,因涉嫌犯有集资诈骗罪,市中级法院判处陈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5年12月,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依法判处陈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