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报》江苏投入25亿元修复湿地55万亩
26.02.2015 19:40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报讯 通讯员 王璇 苏仁轩 报道 江苏省湿地资源丰富,湿地总面积居全国第六,湿地率约24%,居全国首位。江苏省共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重要湿地5处,建立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27处、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47处、湿地保护小区177处,自然湿地保护面积逐年扩大,自然湿地保护率快速提高。
2007年以来,江苏省先后实施太湖、洪泽湖东部、阳澄湖、高宝邵伯湖、盐城沿海湿地、长江新济洲等退化湿地修复工程110余项,投入资金约25亿元,修复湿地55万亩。修复后的湿地生态状况显著改善,生物多样性丰富,综合效益显著。一批湿地公园相继建立,成为当地重要的生态保护、生态体验、环境教育资源。
2013年,江苏省级财政建立了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对湿地公园、重要湿地等15类生态红线区域的保护实施生态补偿,每年根据对各地湿地类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管理成效评价进行生态补偿。苏州、南京、无锡、常州等地相继实施更大力度的地方生态补偿制度,苏州对全市95个湿地村按每年每村60~100万元进行生态补偿,南京、无锡对市级、省级、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单位按每年40~200万元管护费予以补助。生态补偿进一步提升了地方保护湿地的积极性,使湿地保护工作稳定、有效、可持续。
2014年,江苏省委省政府颁布实施《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明确将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的湿地分为一级管控区、二级管控区进行严格管理,并出台专门的考核评估办法,逐年对其保护管理状况予以评估考核。
2015年2月16日《中国建设报》6版
本文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6.02.2015 19:40
观点丨泰兴市检察官:室外空调安装员坠亡,谁之责?
自刑法修正案(六)将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放宽到从检察院
镇江市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两块钱的“小案”
(点击图片查看视频)检察院
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编印“错题本”指导规范办案
“大家看一下,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