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146人被评为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 七成是职工和农民
中国江苏网4月27日讯(记者 王逸男)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将于4月底在北京召开。今天,记者从江苏省政府召开发布会了解到,通过“两审三公示”公开评选的方式,江苏共有146名同志被评选为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其中,企业职工和农民共101人,占总数的69.2%。
146人受表彰 企业职工、农民占七成
江苏省总工会副主席马永青介绍,新当选的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来自江苏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等不同行业,均从事不同的职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此次受表彰的146名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中,企业职工69名,占总数的47.3%;农民32名,占总数的21.9%;其中女性代表26名,占总数的17.8%;省级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18名,占80.8%。此次表彰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面向社会各个阶层,特别要保证工人、农民在推荐人选中有较大比重。
“两审三公示”公开评选
“把贯彻依法治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为推荐评选的重要条件,确保评选出的先进模范人物经得起考验。”马永青说。他指出,被推荐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纪检、监察、卫生计生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被推荐人选是企业负责人的,须经当地县以上工商、税务等部门签署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还须经审计、纪检等部门签署意见,私营企业负责人还须征求当地统战部门和工商联意见。凡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或未依法组建工会的企业,其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与此同时,为保证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评选过程采取企事业单位职工和村民集体提名、民主集中的方式产生,评选过程充分体现群众意见,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实行所在单位、省级和全国三级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江苏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7日已抵达北京,参加全国表彰大会。会后,全省将召开“全国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座谈会”,听取部分劳模的会后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