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注水猪肉”案7人被查处3人犯滥用职权罪获刑
四年来不断有人举报这里猪肉注水
有关单位却一次都没查到后续报道
兴化“注水猪肉”案7人被查处3人犯滥用职权罪获刑
中国江苏网12月27日讯 今年5月,媒体曝光了兴化市大营镇“注水猪肉”事件,其中暴露出的各种乱象让人触目惊心:检疫合格印章随意加盖、多次被举报却一直没查到。近日,兴化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原兴化市大营畜牧兽医站站长史庆国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副站长杨进培和退休职工戴荣章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另据了解,“注水猪肉”事件中,兴化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包括史庆国、杨进培在内的7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通讯员晓芳
现代快报记者尹有文
案情与审判
“先天不全”的屯军公司
法院审理查明,被媒体曝光的兴化市屯军畜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屯军公司)由兴化市大营镇长美畜禽肉类加工厂更名而来,而后者从2005年诞生之日起,从未取得过生猪定点屠宰证书以及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不具备生猪定点屠宰资质,不能进行生猪屠宰,也不能派驻检疫员。但是,畜牧兽医站站长史庆国仍然安排检疫人员戴荣章驻场屠宰检疫。
2009年12月,屯军公司更名成立,但手续依然不齐备,只能挂靠在史庆国经营的兴化市兴缘畜禽肉类加工厂名下。当年10月,戴荣章退休,史庆国依然安排他在屯军公司驻场屠宰检疫。
4道通知管不住非法屠宰场
2010年5月22日和2014年3月24日,兴化市生猪办先后两次下发《责令关闭通知书》,要求关闭屯军公司,并要求大营畜牧兽医站不得为屯军公司提供屠宰检疫。2013年6月18日和2014年4月15日,兴化市林牧业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先后两次下发通知,要求大营畜牧兽医站不得为屯军公司提供屠宰检疫。
史庆国一直未撤回检疫人员,并在2014年3月增派官方兽医杨进培到屯军公司进行驻场检疫。
屠宰场杂工自己盖检疫章
今年3月开始,屯军公司老板李长存安排工人对部分生猪进行注水后屠宰。据工人证实,“都是在凌晨开始注水”,“每天给10头生猪注水”。
对此,杨进培、戴荣章并非不知情,据工人证实,杨、戴二人都是在晚上8点之前到公司,一般都在值班室看电视看报纸,中途到车间转一转。
盖章的工具多是屯军公司法人代表李长存从检疫人员值班室拿出来,交给杂工自己滚花盖章,杨、戴二人作为驻场检疫人员,盖得反而很少,导致大量注水猪肉流向市场。
法院认为三人滥用职权
法院审理认为,史庆国、杨进培、戴荣章身为在依照法律、法规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滥用职权导致生猪注水事件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且系共同犯罪。史庆国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杨进培、戴荣章起次要作用,是从犯。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史庆国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杨进培、戴荣章犯滥用职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
链接
兴化“注水猪肉”案
7人被查处
今年6月,兴化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局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包括史庆国、杨进培两人在内的7人开除党籍处分、党内警告等处分。
其中,兴化市林牧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兼生猪办主任朱有才和大营镇分管畜牧业的副镇长施春礼,存在对辖区内出现的生猪私屠乱宰问题和生猪屠宰企业违纪违法行为放任不管、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情况,决定对上述两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记过处分。
受到处分的还有,兴化市林牧业局分管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副局级干部张福宜,兴化市生猪屠宰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陈仁红,兴化市林牧业局局长助理、兴化市畜牧兽医站站长、兴化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杨文祥。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