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五年,江苏1073人终身禁驾

29.04.2016  10:46

        2011年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设立了危险驾驶罪,把醉酒驾驶机动车纳入刑法并设定刑罚。昨天,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醉驾入刑”五年以来,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26万余起,共有1073人被终身禁驾。同时,江苏省高院公布了危险驾驶罪总体情况,去年全省危险驾驶涉案14450人,其中三成被判缓刑,绝大多数是醉酒驾驶者。

        发布

        去年涉酒交通事故致600多人死亡

        “醉驾入刑”五年以来,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26万余起,其中醉酒驾驶6万余起。2015年,全省涉酒交通事故死亡600多人,受伤1700多人,分别比2014年下降21.6%和19%。全省共有1073人因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而被终身禁驾。

        江苏省高院通报称,2013年至2015年,全省法院分别审结危险驾驶案件10702件、11511件、14858件;审结涉案人数分别为10726人、11527人、14450人。从刑罚情况来看,2013年至2015年适用缓刑的人数分别为2778人、3455人、4393人,分别占当年审结人数的26%、30%、30.4%,缓刑适用比率总体适中。

        晚餐后三小时是酒驾高发时段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公布的大数据分析,全省境内酒驾发生时段,主要集中在晚餐之后的三个小时内,及酒吧饭店营业结束的凌晨时段。18时至22时期间,发案数占统计总数的51%;  22时至6时发案数占统计总数的38%。从犯罪嫌疑人的年龄阶段来看,主要集中在21岁至50岁之间,占查处总人数的88.5%。

        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情况来看,企事业单位职工、自由职业、务农、无业者所占比例较大,占查处总人数的98%。从案发区域来看,城区道路、集镇道路、农村道路查获数所占比例较高。

        提醒

        严查酒驾成常态,不要心存侥幸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江苏各地酒驾查处已成常态,驾驶人不要心存侥幸。

        酒驾:暂扣6个月驾照+记12分+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第二次被查到酒驾,处10日以下拘留+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照。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

        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照+拘役+并处罚金+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醉驾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照+拘役+并处罚金+10年内不得重考驾照;重考驾照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释疑

        危险驾驶三成缓刑

        处罚变轻了?

        2015年危险驾驶罪涉案人数中,30.4%的人被判缓刑,与前年基本持平,比2013年高4个百分点。据了解,在危险驾驶罪中,9成以上都是醉酒驾驶。有人认为,这是不是意味着法律对于醉驾者的处罚变轻了?对此,有关人士表示,并非如此,法院在量刑时都是坚持依法罚当其罪。

        以常熟法院为例,近5年来该院受理的1764件危险驾驶罪案件中,共判处实刑1628件,占比92.29%。该院副院长李根发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对于一些情节较轻、未产生损害后果的,综合考虑后不一定会判处实刑。但对于醉驾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较高、造成损害后果、情节相对严重的,法院是慎用缓刑的。

        据了解,全省法院在审理危险驾驶犯罪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罚当其罪。对于犯罪情节较轻,具有自首、坦白等法定或酌定从轻情节的,依法从轻处罚;对于在农村道路等行人较少的路段或时段内危险驾驶的,酌情从轻处罚;对于符合缓刑等非监禁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可给予定罪免刑。(苏交轩  沈高法  王瑞  顾元森)

来源:  现代快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