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1800人离开法官队伍 司法改革重燃职业梦想

21.10.2014  10:32

        14年前,商东雷满怀职业理想,褪下中国矿业大学法律系学位服,正式披上法袍,成为淮安市清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而如今,除了他和另一名同事继续留下,同批进法院的5人已陆续转行到其他行业。

        近5年江苏省法院先后流出法官1800多名,仅去年就有200多名基层法官选择离开。法官辞职的背后,暴露出基层法官困顿的职业生态:高负荷工作,狭窄的晋升通道,渐渐丧失的职业荣誉感……随着最高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出炉,力图根治这些顽症的司法改革大幕已经揭开。不同于以往法院系统自身零敲碎打式的改良,这次改革将让法院系统全面朝专业化精英化方向前进,这无疑给基层法官带来曙光。

        法官:业绩为何不跟收入挂钩

        回应:“法官”≠“

        法学硕士金连涛2008年进入常熟法院工作,他去年一共办理了281起案件,但这份成绩单只能排到第五位。一组数据直观反映了我省基层法官的工作量:去年我省法院受理案件120多万件,受理量居全国第一,案件总数比2006年翻了一倍,法官人数仅增加115人,一个基层法官平均每年要审理200多起案件。

        然而,工作量并不直接与收入待遇挂钩。在法院,加薪的唯一途径是行政级别的提高,尽管工作很累却所得不多,这让很多基层法官觉得“憋屈”。近几年一些地方市委、市委政法委相继“”走了不少年轻法官,眼看着“跳槽”到政府部门的前同事已是正科级干部,自己仍在执行一线忙碌,商东雷很无奈:“永远是这样一个岗位,这样一个工资,那我的努力,到底拿什么来体现?

        对法官实行有别于普通公务员的管理制度,是此次司法改革的一大亮点。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陶广峰说,法官与公务员不一样,应该单独拿出来成为司法序列,级别上区别于一般公务员,待遇上保证法官的尊严。但目前法院非专业人员“冗员”现象严重,比例不到一半的一线法官承担着八成以上工作量,重新调整法官队伍序列是当务之急。

        是否该效仿国外高薪法官制度?陶广峰说,国外三四倍于普通公务员的高薪待遇,是与法官终身制相匹配的,我国不能简单照搬。要改变以往简单以行政级别决定收入的分配模式,建立以业务绩效、工作资历为核心的收入分配模式。

        法官:是判案还是“救火

        回应:法官只负责依法办案

        “一个案件,法官不能简单依法一判了之,还要考虑判了之后,当事人会不会信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民一庭法官坦言,“压倒”法官的还不是繁重的工作量,而是涉诉信访。

        只要有信访,无论是否合理,都会影响到最终考核。在执行与涉诉信访挂钩的压力下,商东雷经常半夜惊醒,担心手头案件还有考虑不周全的地方。无锡滨湖区法院对该院50名基层法官的职业生态调查显示,65.3%的法官感觉身心俱疲,八成多法官认为更多充当了“矛盾救火员”的角色。

        针对司法改革提出的法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的制度,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歌建议,法官素质参差不齐,需要更细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和监督机制。但任何人都可能出现技术上的错误,错案追责不应变成法官自主判案的枷锁。“比如技术层面的医疗事故,通常都有医疗保险埋单,法官也可参照建立一个职业保险。

        “责任也应该和权限对等。”陶广峰指出,司法实践中,一起案件在法院一般要走如下流程:审判员前期调查,组织开庭审理,拿出初步意见报分管副庭长,之后再报庭长、主管副院长,主管副院长认定不准的情况下再报审委会。层层把关后作出的判决,仅由承办法官负责,显然有失公允。

        法官:防止地方干预为啥这么难

        回应:人财物统管“去地方化

        昆山法院行政庭法官周游发现,“民告官”案件只占案件总量的1%左右,行政庭几乎成了法院一个边缘部门,而且他还要不停地到涉诉行政部门上门“沟通”。“学了这么多年法律,却要经常被一群不懂法的人指指点点,甚至还遭当事人谩骂,这种情况下,还谈什么职业尊荣感?

        同样在行政庭的洪泽法院法官吴克成也感到这种无形的压力,“完全依法办案很难,太多时候要考虑地方的面子,要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过度的地方干预,直接导致“民告官”案件胜诉者寥寥。代理过多起案件的杨歌说,能在法院立案就算成功了一半,这种案件“大多以调解结束”。

        人财物省级统管,是否就能摆脱地方干预?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建明认为,地方化、行政化都是长期积累形成的一种司法现状,人财物省级统管,只能起到改善而非根治的效果。“即使业务上没有直接来往,法院的吃喝拉撒等都还要求助于地方,最后可能演变成一种间接的权利交换。”彻底去除地方化,要从法治大环境改善做起。“各部门都做到依法行政,自然不用干预司法。”(顾敏)

来源:  新华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