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许一宁:我的陶刻生涯
青少年时代开始,我就对书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十余岁就开始临帖,楷书喜唐代柳公权,行书临晋代王羲之,上溯竹简帛书,下至汉隶曹全碑、乙瑛碑,都有所涉猎。因为自己出生在紫砂故里,也钟爱紫砂文化,所以一直希望能学习“在紫砂上书写作画”的陶刻艺术。但因工作关系,学艺时断时续未能如愿。近两年从领导岗位上退下后,工作相对轻松,有时间和精力重新思考这个问题。2009年正式开始学习陶刻,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专业从事书画陶艺设计创作的国家级工艺美术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查元康先生,查先生对我的硬笔书法作品颇为欣赏,认为我如学习陶刻必有所成,有意收我为徒,最终促成了我走上陶刻之路。
相对于金石印刻,紫砂陶刻可能并不为大众熟知。紫砂陶刻是在紫砂器成型之后,未进窑烧制之前以刻刀在紫砂坯体上进行书画刻绘,是紫砂装饰的主要手段。有别于其他陶瓷雕刻,紫砂陶刻的创作主体紫砂器除了传统的紫砂壶外,还可以是陶联、挂盘、花瓶、餐具、花盆等各种紫砂器皿,表面通常具有较大弧度与倾斜度,及多线条等复杂的造型,刻绘起来有一定难度。在制作陶刻作品时,一般都要先定制胚体,熟悉泥料、做工及器型,再在已成型的坯体上以毛笔蘸墨书画,最后依著字画雕刻。雕刻用刀法有“划、竖、撇、踢、捺”五类,技法又分正刀法、单刀侧入法、轻刀法、涩刀法、伏刀法、留刀法、迟刀法、舞刀法等十多种。
作为书写在“立体宣纸”上的一门艺术,紫砂陶刻融合了金石、书法、绘画、历史、文学、美学等诸多学问,集诗、书、画、印、刻于一体。“一代陶刻圣手”任淦庭先生认为,陶刻从业者最好先学会书画再涉及刻绘,是为正道。对此,我深有同感。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陶刻家,扎实全面的书画功底是必不可少的。自2009年我第一次执刀刻绘紫砂至今,两年多时间里积累了数千次陶刻实践,陶刻刀法习练之所以上手较快,与我先前的书法功底是密不可分的。其间也有一定收获。我认为,书法与陶刻作品是作者文学素养、书画功力以及人格气质整体的表现,而心境则是其是否脱俗、是否成器的重要因素。为此,在工作之余,我一直努力充实完善自己,加深对文学、诗词、书画、音乐、哲学以及其它传统文化的理解和认识,老老实实吸取传统文化的素养,不断提升增强个人人格和学养气质,努力打造一颗“平常心”。在检察院工作的几十年,我先后在反贪、案管、综合等条线工作过,既当过书记员,也做过科室主任,既有过直面审讯犯罪嫌疑人的峥嵘岁月,也有过日复一日处理零碎杂务的平淡时光,我都能够以平和的心态对待身边人和事,并尽可能像打造艺术品一样精雕细琢地把负责的每件事做好,我觉得,这些都应归功于我常年研习书法以及制作陶刻。毕竟,有了一个良好的心态,就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无论遇到困难或是诱惑,都能够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面对。
查先生常告诫我,陶刻须能书法、善绘画、懂刀法、巧布局,且作为紫砂器的装饰,陶刻必不能喧宾夺主,要能够与紫砂器整体造型协调,并表达出统一的主题,做到切壶、切题、切理、切情,最高境界乃是“字依器传,器随字贵”。在我看来,这理念与当前我们的检察文化建设颇有共通之处,那就是检察文化应该在检察工作中得以充分反映,而检察工作也因为有检察文化的推动实现科学发展。一个基层院、一个地区乃至整个检察系统的检察文化做得好不好,不能单单从检察文化的形式、载体上看,最终评定的标准应该是其整体工作水平是否因为文化得到提升、是否真正得到了百姓认可。如果放弃了这个标准,那看起来再精彩、再丰富的检察文化就会像喧宾夺主的陶刻一样,不能称之为成功的文化。
(许一宁口述 金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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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一宁简介:笔名牛父,生于1956年,江苏宜兴人。曾是一名供销社职工,1985年考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代理检察员、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渚检察室、丁蜀检察室主任,案件监督管理科科长,现在院办公室工作。斋名:仁德轩。
先后创作书法作品二百余幅,陶刻作品近百件,制作的精陶挂盘陶刻作品被江苏省检察文联成立纪念展览收录,得到了省市院领导的好评。硬笔书法作品在宜兴市首届硬笔书法作品展上荣获三等奖。现为江苏省公务员书法协会宜兴分会理事,江苏省硬笔书法家协会会员,宜兴市硬笔书法协会理事,宜兴市溪隐印社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