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惩治严重校园暴力犯罪 去年2449人涉校园欺凌被起诉

02.03.2017  19:05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校园安全一直备受社会关注。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9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8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911人,经审查起诉2449人。其中,批准逮捕教唆、组织、胁迫、引诱未成年学生实施违法犯罪的有关成年犯罪嫌疑人403人,起诉678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件18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志杰指出,检察机关一直高度关注校园安全,要依法惩治严重校园暴力犯罪。对于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能够认罪悔罪的涉罪学生,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必须提起公诉的,也依法提出从轻减轻的量刑建议,为他们回归社会预留通道。

2016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798人,不起诉688人。对罪行轻微,属于初犯、偶犯,能够认罪悔罪的学生,开展社会调查2733人、提供法律援助2514人,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2157人、附条件不起诉580人,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

针对被害学生的权益保护问题,  张志杰指出,检察机关在依法保障被害学生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隐私的同时,与教育、综治、民政、团委、妇联和司法社工、志愿者、公益组织等密切合作,做好相关救助工作。去年一年,检察机关共对被害学生进行司法救助148人、法律援助562人、心理疏导512人、身体康复338人。

张志杰表示,检察机关要推动涉案家庭发挥监护帮教作用,与家庭、学校和社会形成防治校园欺凌合力。上海、四川、吉林、山西等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采取约谈监护人、协助制定监护计划、组织家长学校、对家庭成员进行集体心理辅导等手段,帮助他们改善家庭环境,提高监护人的监护帮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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