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备案通报工作

18.11.2015  16:08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做好各类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的备案登记及向基层人民法院通报、向社会公开工作,省司法厅日前要求各省辖市司法局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做到调解组织清、人员情况清;严格按照各类统计表的项目内容填报,做到名称规范、内容详细;将备案登记的各类调解组织及调解员名单向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通报,并向社会公示。

据统计,我省现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31167个,人民调解工作室1689个,个人调解工作室986个;有人民调解员103809人,其中专职调解员33714人,兼职调解员7009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