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务】宿迁推动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提质增效

14.06.2016  20:39

自省厅部署建设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以来,宿迁市司法行政机关全面加强推进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管理,规范化运作。截至2016年5月,全市共录入人民调解组织1431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3567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案件14095件。针对目前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在使用中还存在的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练、调处案件未实现应录尽录、系统平台硬件设施有待完善、系统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等问题,该局采取“四项举措”,进一步推动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实现提质增效。

一是完善系统平台基础设施配置。 督促各县(区)司法局加强与网络公司合作,对现有的网络专线全部扩容升级到20M,确保人民调解系统网络通畅;加大对乡镇(街道)司法所装备保障力度,市局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县(区)局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及时为基层司法所更新配齐办公用电脑、扫描仪等系统设备120余台(套),确保人民调解系统平台持续有效运行;强化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密切协作,确保基层及时获取系统技术支持,解决系统平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二是提升系统平台业务操作水平。 各县(区)司法局每半年组织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集中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把系统平台操作业务作为重要培训内容,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水平;优化各级系统管理员和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年龄结构,确保县(区)、乡镇(街道)两级系统管理人员都能熟练操作人民调解管理信息平台;县(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管理科室建立人民调解系统平台答疑QQ群或微信群,组织辖区内系统操作人员广泛开展学习交流,及时解答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促进提高调解案件录入率。 坚持每日在内网平台上对全市118个乡镇(街道)的调解机构、人民调解员、纠纷调解等录入情况进行动态查看,对工作数据录入异常的乡镇(街道)司法所,及时将情况通报所属县(区)司法局予以督促整改;实施每周系统操作录入情况网上通报和系统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及时完整录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数据信息。规范全市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案件的管理,对于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调处的案件,以及公调对接、诉调对接、交调对接调处的案件,确保100%录入。

四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系统功能。 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强化系统录入数据的应用,每个月月初,基层处(科)室根据人民调解信息管理平台录入生成的数据、图表,对本地社会矛盾纠纷进行综合归纳分析,认真研判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规律、趋势,提出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意见建议、对策措施,最后依据人民调解信息化平台形成研判预警报告,定期报送给党委政府、综治以及本级司法行政机关“1+4圆桌会议”研判组,在全市实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信息收集录入、分析研判、报告预警的流程化和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