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做业界良心,别当“歪嘴和尚”

23.11.2014  13:15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2日通报4起新闻报刊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这已经是今年总局第四次公开通报相关信息,而从披露的具体查办情况来看,可谓祭出重拳、不留情面,不能不引起新闻界的省思。

  “报刊主管主办”,是我国新闻事业在发展中逐步确立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被通报的典型案件表明,这一制度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并没有得到某些机构认真、严格地执行。“法者,天下之仪也”。严格遵循《出版管理条例》进行新闻出版活动,是新闻媒介崇扬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应有之义。从这个意义出发,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既是驱逐害群之马、维护新闻界声誉的需要,也是提升治理能力、尊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体现。

  传播学者拉扎斯菲尔德和莫顿认为,大众媒体具有地位赋予功能,其报道可以使个人或事件获得关注,从而具有一定的“合法性”。这就意味着,新闻媒体对社会良性运行肩负着特殊的责任与使命。能否在新闻生产过程中始终坚持真实性原则,能否在面临价值冲撞时站稳客观立场,能否在芜杂的舆论场中拒绝利益诱惑,时刻拷问着每一家媒体及其从业者的良心。

  在传播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跨越时空、无远弗届早已不是什么异想天开,大众传媒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期,但也不可避免地陷入了斑驳芜杂的名利场。一方面,没有想不到、只有做不到,富于价值的创新有机会迅速获得受众和市场的认可;另一方面,打擦边球甚至越过法律道德的边界,能在更短时间内谋取可观的物质利益。在这种背景下,少数媒体动起歪脑筋,一门心思挖掘经济效益,甚至不惜以牺牲操守和公信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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