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全覆盖 京口规范检察权运行

16.11.2015  10:59

  “你好,这是我们的搜查证和工作证,下面我们将依法进行搜查。这两位是人民监督员,他们将作为本次搜查的见证人,监督我们在搜查中的一举一动。”这是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在查办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搜查现场予以监督。

  为最大化发挥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去年12月以来,该院逐步构建了监督范围“7+5”、监督节点两延伸的“双十二型”人民监督工作新模式。近一年来,该院没有发生一例有案不立,超期羁押,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款物以及办案人员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情况。

  为构建“7+5”立体化监督格局,该院在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执行搜查、扣押时以及执行冻结后,以书面方式告知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属,如发生“十二种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人民监督员监督,目前已开展监督告知10余人次。同时,该院将监督延伸至办案环节的12个节点。

  今年7月,该院对查办的一起滥用职权案,在侦查阶段最后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旁听。对办案程序进行监督的同时,强化对案件实体的监督,有效保障了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通过微信、微博、手机报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工作,打造指尖上的人民监督工作平台。该院还将二维码传播技术引入人民监督工作之中,定时定期将办理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信息,通过“微代码”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发送给人民监督员,征询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在“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上为每位人民监督员开设账户,让人民监督员实时对公开的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进行监督,促进人民监督工作效率的提高。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院所办职务犯罪案件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刚性监督范围,所办案件数量在创历年新高的基础上,案件质量在全省名列前茅。”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检察长方红卫说。(通讯员 杨 钰 记者 郎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