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监督员到徐州铁检开展监督工作
05.07.2017 10:50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近日,上海市3名人民监督员到江苏省徐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对相关工作开展监督。这是去年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由司法行政部门选任、管理以来,人民监督员首次到徐州铁检开展监督工作。上海铁路局徐州北站党委书记高建军、上海心族实业总公司总设计师励嘉申、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吴文巍等3名上海市人民监督员,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办公室主任杨业、上海三分院(铁检分院)综合业务处副处长孙秀丽等陪同下,对徐州铁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涉案财物管理工作和一起拟不起诉案件进行了监督。徐州铁检副检察长魏贤刚、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殿新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人民监督员听取了该院简要情况介绍,到办案工作区实地查看了讯问室、询问室、警务室等安全防范设施,参观了控告申诉接待中心、律师接待室等场所。还查阅了今年以来查办的职务犯罪涉案财物相关台账,了解涉案财物扣押、保管、处理情况。人民监督员吴文巍认为徐州铁检院在办公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建设办案工作区、律师接待室和控申接待中心等场所实属不易,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严格规范,赃款赃物处理台账齐全,应予肯定。
人民监督员还对该院办理的李某某涉嫌受贿罪拟不起诉案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监督。在听取案件承办人关于案件事实、证据、拟不起诉的原因及法律依据等情况汇报后,对该案犯罪嫌疑人是否认定为自首以及赃款赃物退还情况进行提问并独立评议表决,3名人民监督员当场向检察机关宣读了表决意见,一致同意徐州铁检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不起诉处理。人民监督员高建军表示,李某某涉嫌受贿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在参加案件审议活动前收到了该案审查报告和相关材料,检察机关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汇报内容全面,多媒体展示形象生动,依法阐述拟作不起诉理由有说服力。
本文来源: 检察院
05.07.2017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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