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候选名单的公示

16.11.2016  14:03
       

  “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表彰活动是全国法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是充分展示各地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成就的重要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两项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要求和安排,经逐级推荐,省法院研究,决定将以下候选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一、全国优秀法院候选名单(3个)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海门市人民法院

  沭阳县人民法院

  二、全国优秀法官候选名单(5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卓洋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金港人民法庭副庭长唐奇英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局实施处处长张福荣

  宝应县人民法院氾水人民法庭庭长杨爱成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娟

  三、全国办案标兵候选名单(10名)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板桥人民法庭庭长胡正义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刘晓夏

  江阴市人民法院华士人民法庭副庭长陈教智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樊华勇

  泰兴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审判员王云

  如东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曹锐

  建湖县人民法院高作人民法庭副庭长罗海峰

  金湖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雷爱红

  睢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姚秀金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陈利东

  如对上述候选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至2016年11月22日前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

  联系电话:025-83785893

  邮政编码:210024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6日
 

      作者单位: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