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江苏二十条新规严管干部
本报南京4月12日电 (记者姚雪青)近日,江苏省委下发了《关于落实从严管理干部“五个要”的若干规定》,围绕破解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的问题,出台文件明确20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将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提出的“管理要全面、标准要严格、环节要衔接、措施要配套、责任要分明”要求落到实处,传递出以从严管理干部为突破口,实现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据悉,这是十八大以来江苏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最系统、最严格、最深入的规定,文件中既有中央的要求,也有江苏的自选动作。据了解,规定集中强调了一些常态化的管理,例如突出将各级领导干部和执纪执法、干部人事、审计、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关键岗位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除规范职责分工、实行“一把手”讨论重大事项“末位发言”外,关键岗位干部适时交流轮岗成为“硬杠杠”,其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等要实行备案管理,并严格禁止从事与其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等。
规定特别指出,要严格执行关于干部德的考核相关规定,全面开展正反向测评、个人述德承诺、组织考德鉴定,并建立德的专门档案。在日常管理中推行工作日志、业绩全程纪实,建立干部缺点清单,由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干部定期点评。组织部门将与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公安、巡视、审计、信访等部门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集成打包负面信息,全面深入了解干部。规定从对党忠诚度、工作担当度、群众公认度、为政清廉度等多个维度严格设立标准,要求干部严明政治纪律、严抓履职尽责、严格作风要求、严守廉政准则。坚决整治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不作为”,以及拍脑袋决策、搞政绩工程等“乱作为”,面对歪风邪气不坚决斗争、重大考验面前摇摆退缩、遇到困难矛盾绕着走、面对失误推卸责任等“不担当”。
同时,按照规定,各级党委(党组)责任更加重大:向上级报送拟提拔或重用人选时,要对其一贯表现、廉洁自律等情况严格把关,作出结论性评价;对在公示期间的信访举报,要作出负责任的查核说明。凡因把关不严导致带病提拔的,倒查责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受严格追责。强化干部用权流程控制,规范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讨论决定程序。
值得一提的还有,“加强退(离)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严格组织生活,定期组织政治学习,通报有关情况,教育引导他们‘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等规定,首次将离退休干部纳入管理。“严格规范干部社会交往、生活交往,不允许利用同乡会、同学会、同事会、战友会等搞相互提携、互通款曲,严肃查处干部传谣、造谣行为”等条款,则把管理延伸到社交圈、生活圈,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
江苏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规的出台表明,管理干部就是要从严,从重点严到全面严,从被动严到主动严。目前,江苏多地已有一些实践探索,下一步,该省将以这个文件为纲,制定更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