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强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夏道虎代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24.01.2018  18:31
郭元强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夏道虎代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 新华报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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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汇点讯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1月24日下午在南京闭幕。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史和平主持闭幕会并讲话。副主任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邢春宁,秘书长吕振霖出席会议。副省长马秋林和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江苏省开发区条例》《江苏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正案》,批准了苏州等设区市报批的5件法规,表决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稿)》《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

  会议决定任命郭元强为省政府副省长,任命夏道虎为省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职务。依照有关规定,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强调,对于本次会议通过的省级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委员会要会同相关方面开展集中宣传,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作出权威解读,为法规的正式实施做好准备。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法规的各项规定全面落实。

  会议充分肯定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整改取得的成效,希望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增强整改工作透明度,完善落实问责机制,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

  会议强调,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的关键时刻召开的,是一次换届交替、承前启后的重要会议,倍受全省人民关注。省人大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娄书记的批示要求,充分认识开好这次大会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大会如期顺利召开并取得圆满成功!

  史和平在会议结束时传达了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强调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对当前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对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立足“两个机关”的定位,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推动省委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为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接续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应有的贡献。

  交汇点记者王晓映

   郭元强同志简历

  郭元强,现任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男,1965年7月生,汉族,河南光山人,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研究员,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

  1984.09—1988.07 华中师范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学习

  1988.07—1990.08 广西农学院基础课部化学教研室助教

  1990.08—1993.07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3.07—1996.10 广东省石油化工进出口贸易公司项目工程师

  1996.10—2003.08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纤维素开放研究实验室、高分子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其间:1999.08—2002.06华南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2001.12—2003.08挂职任深圳市科技局局长助理)

  2003.08—2008.07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2008.07—2011.08 广东省茂名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1.08—2012.01 广东省茂名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01—2012.03 广东省茂名市委常委,高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03—2013.12 广东省外经贸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3.12—2016.03 广东省商务厅厅长、党组书记

  2016.03—2017.01 广东省珠海市委书记

  2017.01—2018.01 广东省珠海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8.01起江苏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党的十九大代表,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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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