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彪副主任主持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学习交流会

01.12.2017  17:34
 
        今年9月1日,《中小企业促进法》的修订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为进一步做好这部法律的宣贯工作,根据委主任办公会议精神,11月28日上午,省经信委副主任祁彪主持召开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学习交流活动。中小企业综合协调处处长韩立春就《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总体内容进行了介绍,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处处长余雷、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处处长周建林、产业经济合作处处长邓勇、中小企业发展中心主任董云分别围绕工作职能,谈了对相关法律条款的学习体会。         
      祁彪副主任就推动全省经信系统做好法律宣贯工作,学好法用好法,提出了“三把握四结合”要求:要深刻把握法律的总体框架、重点章节及新增加的内容,提高学习法律的自觉性;深刻把握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国长期发展战略、实行积极扶持的方针及主管部门的职责定位,增强学习法律的主动性;深刻把握法律实施中的难点所在,找准突破点,突出学习法律的针对性。要与十九大会议精神相结合,融会贯通的推动法律的实施;要与国家政策结合,多措并举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要与本职工作学习相结合,让中小企业法成为指导中小企业工作的根本大法;要与思考来年工作相结合,不断拓展、深化、细化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举措。   我委相关处室、省中小企业发展中心30余人参加了学习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