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再出“人才10条” 进一步激发用人主体活力
对顶尖人才,根据发展需要全力提供经费支持;重大工程实施、重点项目推进之前,先评估人才行不行;同行评价、市场评价将作为人才评价的重要参考……继2017年出台“人才26条”之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 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意见》(以下简称“人才10条”),在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上又有不少新突破。
顶尖人才顶级支持,
赋予更大创新创业自主权
相对于“人才26条”,“人才10条”对于顶尖型、领军型人才的支持进一步强化。“人才10条”中的“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瞄准“世界一流”——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顶尖水平,聚焦发达国家院士、国际学术组织负责人、世界知名科技企业高管等战略科技人才,实行“顶级支持”——从“人才26条”中的“最高1亿元项目资助”,升级为“一事一议”“不定框框”“不设上限”,根据发展需要全力提供经费支持。
顶尖人才团队创新创业自主权得到充分扩充,顶尖人才可自主组建团队、自主支配经费、自主使用设备、自主决定技术路线。有关部门将为顶尖人才团队量身创设发展平台和工作机构,不受行政级别、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工资总额限制,按需提供科研设备和发展场地,按需配备科研支撑人员和行政服务人员。顶尖人才团队中符合条件的核心成员,直接纳入“333工程”“双创计划”等培养。“一些学校在引进‘大牛’时,将不受原有的工资总额限制,不影响人员资金总盘子。”省人才办工作人员解释。
领军型企业是高端人才集聚的“吸金石”和“聚宝盆”。“人才10条”精准支持领军型企业人才发展,大力培植龙头企业。一方面,对创新能力强、引领作用大、发展潜力好的领军型企业,鼓励各级政府加强战略合作,“一企一策”精准支持,对企业重大技术攻关、重点行业标准制定、重要项目兼并重组、重大商业模式创新等给予重点支持。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平台型公司,发挥在创新发展中的龙头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实施科技企业家支持计划,组织科技企业家赴海内外学习考察、对接合作、投资并购等,着力培育一批既通科技、又懂市场的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
“我们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整合高端创新要素,建立科技服务、创业孵化、产业集聚、风险投资等平台型公司,带动产业链人才创新创业。这在江苏已经有不少成功案例。”省人才办工作人员表示,政府公共检测检验平台、专利信息数据将向平台型公司开放,鼓励平台型公司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共享大型仪器设备等资源。
激发用人主体活力
企事业单位是创新主体,也是用人主体。“人才10条”加大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力度,努力让企事业单位发挥好在人才引进、评价和使用中的主体作用,激发企事业单位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高质量发展夯实人才支撑。
首先是向用人主体放权。比如,支持事业单位设立一定比例的动态岗位,建立人才编制“周转池”,三年周转期内享受事业身份待遇,期满后“非进即走”;支持企事业单位自主评聘高层次、高技能和急需紧缺人才,作为政府人才评价的重要参考,予以重点关注和支持;探索政府授权顶尖人才、社会名流、行业领军型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等举荐人才制度,经评估可直接纳入各级人才计划给予支持。“同行认可、市场认可的,就是人才。”省人才办工作人员介绍,江苏还将完善引才奖补制度,鼓励地方根据企业引才用才情况,给予一定补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以奖代补等举措,进一步为企业引才用才减负。
“近年来,人才竞争异常激烈,很多城市竞相出台各类引才政策。在人才热面前,我们认为,应坚持需求导向,以发挥人才作用为根本,让企事业单位冲在聚才用才一线。‘人才10条’就是在深入分析全省人才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用人主体和各类人才的意见建议后制定的。”该工作人员表示,早在去年的“人才26条”中,就采取了多项举措激发用才主体作用,“人才10条”着眼执行中还存在的“障碍”进行定向破解。
记者注意到,“人才10条”强化了人才工作激励考核,除了把人才工作纳入考核监测体系外,还将定期开展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先进企事业单位评选,对于人才引得好用得好的单位,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从以往“激励人才为主”,转变为“既激励人才又激励用人单位”。
系统化集成化,
综合发力支撑高质量发展
强化人才引领,从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高度谋划人才布局,是“人才10条”的一大亮点。
“人才10条”规定,在重大工程实施、重点项目推进、重要载体建设中,把人才评估作为必要环节,以人才结构优化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加强战略谋划,注重储备能够产生颠覆性技术变革、引领未来创新发展的人才资源,也就是说,人才作用“前置”到产业、项目、工程的谋划之初,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第一选择。
记者注意到,从“人才26条”到“人才10条”,围绕“政策集成”动作连连。“人才10条”提出,建立人才、科技项目申报查重及处理机制,推进评审结果互认、信息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申报,逐步实现人才、产业、科技等项目集中评审、集成支持。对于企事业单位新入选的院士和“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字头”人才,省财政将根据所获资助情况给予配套经费支持,无须再耗费时间精力去申报评选。
“结果互认、信息共享,就是为了解决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院院士大会上所指出的名目繁多的评审评价让科技工作者应接不暇,人才‘帽子’满天飞的问题。”省人才办工作人员表示,为策应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人才10条”提出要建设G42人才创新走廊,推动沿线各地人才规划接轨、人才工程互认、人才资源共享,构建区域差异化、发展协同化的人才创新共同体。“此举可以引导苏南板块人才工程相互支持,避免同质化竞争。”
江苏省社科联科研中心主任徐军海认为,以人才制度综合发力精准施策为导向,厘清多利益主体行为下人才管理利益冲突的发生机制,注重政策系统集成,聚焦孤立型政策向协同型政策的有效转化,最终支撑江苏的高质量发展。
人才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发展环境的竞争。“人才10条”从金融支持、生活配套等多个维度入手,为人才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环境。除了拓展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等金融产品,提供最高1500万元的信用贷款外,还鼓励政府类产业基金投资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带动各类投资基金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人才企业,解决人才企业“首投”问题。此外,文件要求,将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在满足当地保障性需求后,经批准,可调剂部分作为人才临时租住房。(郁 芬 胡兰兰)
原标题:继“人才26条”之后,江苏再出“人才10条” 聚才用才, 让用人主体挺在前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