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调研基层检察司法改革

27.07.2017  15:28

  7月24日下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公丕祥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人大代表赴南通调研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情况,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严明,南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玉琴,南通市检察院检察长俞昕水等出席座谈会。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刘成林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南通市检察院和如皋、如东、通州三家基层检察院汇报了检察机关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基本情况、改革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公丕祥表示,南通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察改革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在市委、市人大的支持下,结合南通检察工作实际,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成效。

  公丕祥强调,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工作,要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合理配置检察官职责权限,做到放权不放任。要大力推进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好员额制改革的配套机制建设。要积极探索内设机构改革,围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办案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司法职能。要大力推进现代科技和检察改革的内在融合,用科技助力深化改革。要努力营造有利于检察改革的良好环境和氛围,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和人大的支持。

  南通检察院检察长俞昕水介绍说,2016年以来,南通市检察机关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全市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获中央督察组肯定,相关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介绍。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三类人员分类基本到位,新型办案组织初步建立并运行良好。建立了检察官司法档案,制定了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检察官绩效考评指导意见,如东县检察院还探索对办案业绩实施精准评价办法,其做法被高检院简报推广。在内设机构改革方面,如皋、崇川两院作为改革试点单位,正在探索建立集扁平化管理、专业化建设为一体的新型检察机构新体系。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重大案件引导侦查制度,坚持“亲历性”审查,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注重提高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效果。(通讯员 陆晓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