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南京闭幕

27.11.2014  15:26

  中新江苏网南京11月27日电(赵晓明)27日上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京闭幕。会议决定,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下旬在南京召开。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志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这是在促进全民阅读活动方面的首部省级地方性法规,也是省人大常委会牵头起草的又一部创制性法规,对于营造全民阅读的浓厚氛围、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会议通过了《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条例对企事业单位内保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作出了具体规范,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有利于落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批准了《南京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徐州市城市建筑外立面管理条例》、《苏州市排水管理条例》,通过了《关于批准江苏省2014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以及相关事项。会议还通过了人事任免案,罗志军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罗志军在会议闭幕前讲了话。关于本次会议通过的两件地方性法规,他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主动发布信息,作出权威解读,开展好集中宣传工作;省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采取措施,保证法规得到全面贯彻实施。关于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他强调,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反,形成严惩渎职侵权犯罪的高压态势;创新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建立司法责任制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不断提高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严明法纪、端正作风,更好地适应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需要。关于省级预算调整方案,他要求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做好调整后的预算执行工作,省人大有关委员会要加强跟踪监督,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预算任务。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他要求认真总结近年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经验,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关键,以代表满意为标准,不断强化和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度,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罗志军就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和省委全会精神提出了要求。他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八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全会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中的重要作用。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始终把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扩大公民对法治建设的有序参与,凝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强大合力。他强调,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在法治江苏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卫国、蒋宏坤,副主任张艳、许仲梓、赵鹏、刘永忠,秘书长吕振霖出席会议。副省长王立科、省法院院长许前飞、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列席会议。

编辑:钟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