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开幕

28.09.2016  03:36

  9月26日下午,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南京开幕。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蒋定之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受主任会议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作了说明。

  会议将继续审议《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江苏省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条例(草案)》、《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草案)》。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新民,副主任委员孙如林、王腊生分别在会上作了相关法规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省政府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省政府委托,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梅正荣、省农业委员会主任吴沛良分别向会议作了说明。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农委分别向会议提交了相关议案审议(审查)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农委主任张京霞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认为,全省各地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和防治水害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指出了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一些地方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与当地水资源的承载力不相匹配,水环境质量保护仍面临很大压力,水资源管理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有待健全。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增强水安全意识,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健全水资源管理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不断提高我省水资源管理水平。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夏鸣代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关于检查《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省政府及流域各级政府把太湖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条例》,严格执法、铁腕治污,连续8年“确保饮用水安全、确保不发生大面积湖泛”,实现了太湖治理的阶段性目标,流域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同时报告指出,太湖水环境质量整体不容乐观,流域产业结构仍然偏重偏低,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还存在不少问题,环保执法监管存在薄弱环节等。报告建议,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制;加大结构调整,加快推进太湖流域的绿色发展;以改善生态、提高水质为核心,扎实推进太湖治理各项工作;同时各级人大要积极履行立法、监督职能,为新一轮治太保驾护航。

  会议听取了副省长张雷代表省政府所作的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向本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2016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省财政厅厅长刘捍东向会议作了说明,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赵耿毅作了议案审查结果的报告。2016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总支出拟由6225.2亿元调整为6397.4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和总支出拟由2403.4亿元调整为2365.6亿元。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继福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卫国、蒋宏坤、史和平、公丕祥、许仲梓、赵鹏、刘永忠出席会议。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