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海两省级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反贪工作
11月24日,山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吴鹏飞向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记者了解到,从2010年1月至今年10月,该省检察机关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1139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6.5亿元。4年来,共立查县处级以上干部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要案779人,其中厅级50人、省部级3人;立查涉案金额5万元以上的大案7074件,其中100万元以上744件、1000万元以上118件。
经最高检指定管辖,该省检察机关查办了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国防科工委发展司原司长鲍广卿、国家外文局原副局长齐平景等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立查了山东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张泽忠,省农业厅原副厅长单增德,烟台市原副市长王国群,齐鲁工业大学原党委书记徐同文,菏泽市原市委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刘贞坚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目前已立查要案121人、大案1568件,同比分别上升8.7%和5%。”吴鹏飞在报告中谈道,其中立查厅级以上干部16人,是去年同期的两倍。
此外,山东省检察机关集中力量狠抓追逃工作,先后将20名在逃的重大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缉捕归案。在依法严惩贪污受贿犯罪的同时,还严肃查办行贿犯罪,先后查处通过权钱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贿犯罪765人,其中今年以来立查240人,同比增加63.3%。
本报讯(记者李维) 11月25日,在第十二届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青海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晓勇作该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记者了解到,2008年以来,青海检察机关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的力度,截至今年10月底,共立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60件130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1.8亿元。从办案结构看,立查大案552件,其中贪污贿赂100万元、挪用公款1000万元以上案件39件;立查县处级以上要案104人,其中厅级7人。
据了解,青海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把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作为推动办案的着力点,集中惩治群体性、行业性腐败。2008年以来,先后部署开展查办工程建设、国土资源、涉农涉牧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组织开展查办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立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科研、扶贫救灾等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3件124人。
在加强办案的同时,青海检察机关积极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法治化建设,全程参与《青海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制定工作,切实履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预防职务犯罪协调工作办公室职责,推动8个市州和26个区县成立了由党委统一领导的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全面推行职务犯罪年度分析报告制度,围绕玉树灾后重建、黄河百万亩土地整理、中小学标准化建设、三江源生态保护等150个重点工程项目,深入开展专项预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