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人大常委会报告写成诗,有才太任性
以往一些公文之所以会给群众枯燥乏味的刻板印象,问题出在内容上,根子则在工作中。群众反感的不是公文有格式,而是内容假大空,以及背后浮躁的工作作风。
近来,一篇工作报告火了。在2015年2月6日召开的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代会上,盐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治采用了“五言诗”的格式,做了一篇“洋洋洒洒6000言”的人大常委会报告。
乍看这篇报告,确实耳目一新,格式齐整句句押韵。只不过,格式上的出奇出新未必效果好,要想读懂报告内容,还真得做些“翻译”工作。这其实说明了一个道理,作报告就要有报告的样子,写公文也要符合公文的格式。群众乐见的是内容言之有物,减少官话、套话,而不是仅在格式上创新出奇。
平心而论,把报告做成“五言诗”,肯定花了不少心思,从工作态度来看,比满嘴官话套话或是你抄我我抄你要强许多。以往常见到一些公文,尤其是工作报告,总给人千篇一律的感觉,“继续加强”、“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积极进取”等语焉不详的词汇充斥其中。
这样的报告自然难以令群众满意,一些党政机关为了让面向群众的公文受到更多的关注,或是想借助公文表现自身作风的转变,就把格式上的变化当成了突破口。从最开始的“凡客体”到“淘宝体”,从“甄嬛体”再到复古风的“五言诗”,有些公文变得越来越不像公文了。这样一改,新颖之处有了,但公文的表达效率却降低了。为了看懂公文,公众不得不去了解所谓的网络流行体,或是额外做一些“翻译”的功课,在客观上就使信息公开打了折扣。
公文代表的是发布机构的官方态度,既不是张扬个性的平台,也不是卖萌撒娇的窗口,必要的规范是不容突破的。比如按照公文写作的要求,地方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开头要有这样一句话,“我受××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一年来的主要工作,请予审议。”这里面表达的就是报告人、报告单位与“听众”之间的身份地位关系,涉及到的是法定的权力结构与权力运行的方式。此外,公文姓公,在写作上就应当用平实规范的书面语言,以便使尽可能多的人进行无障碍的阅读。
事实上,保持格式的规范与改变公文形象并不矛盾,以往一些公文之所以会给群众枯燥乏味的刻板印象,问题出在内容上,根子则在工作中。群众反感的不是公文有格式,而是内容假大空,以及背后浮躁的工作作风。如果平时工作做得少,做得不到位,写起报告来就只能用官话、套话来凑数;如果平时就对工作不上心,没有自己的体会感受,也就只能东拼西凑或是照搬照抄了。
6000字的“五言诗”报告,或许能显出执笔人的一些才情,同时更暴露了个别领导干部对待工作和公务的“随心所欲”。没有章法的创新,就是任性的乱作为。
原标题:评论:人大常委会报告写成诗,有才太任性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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