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水污染防治方面问题、意见和建议
交汇点讯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部署安排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即日起,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4月15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出公告,公开征集水污染防治方面问题、意见和建议。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这次检查的重点是饮用水安全、水污染防治制度落实、法律责任落实,重点流域、湖泊、领域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工作方案,立足江苏省情实际,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以“七看七查”为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即一看水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建设情况,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规定是否严格、法规政策是否配套、工作覆盖是否全面;二看水污染防治标准、规划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水环境执法以及河湖长制、总量控制、流域协调和生态补偿机制等举措落实是否到位;三看突出水环境问题清单梳理情况,查群众反映强烈的水环境问题是否得到高度重视和有效治理;四看重点流域(长江、淮河)、重点湖泊(太湖、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情况,查水环境保护目标是否完成、水环境质量是否限期达标、国省考断面是否按期消除劣Ⅴ类;五看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建设和水质状况,查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全面落实;六看城镇水系整治情况和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查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是否如期完成;七看工业集聚区、农业面源、船舶港口等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情况,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常,畜禽养殖业粪污利用和处置措施落实是否有效、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是否建成运行。
此次执法检查从即日起持续至今年5月,执法检查组将分赴南京、无锡、徐州、常州、淮安、泰州6市开展直接检查,并委托省内其他7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自行组织检查。
为使执法检查收到实效,执法检查组将多渠道收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其中,将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公众对水环境违法案件的举报,扩大公众参与,加强舆论监督。
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
附:
关于公开征集水污染防治方面问题、意见和建议的公告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要求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即日起将在全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7月份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为了在执法检查中突出问题导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监督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执法检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欢迎社会各界向执法检查组提出水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征集时间为1个月,期间设立联系电话:025—83275789(工作日,8:30—12:00,14:00—18:00);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邮政信箱:南京市A46号信箱。
特此公告。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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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顾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