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1月24-28日在南京召开

16.01.2016  08:49

  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1月24-28日在南京召开。15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大会相关内容。

  审议通过全省“十三五”发展规划 选举省长、检察长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吕振霖说,本次人代会将审议通过全省“十三五”发展规划,审议我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条例,还要选举省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等。会期五天,为了提高会议效率,晚上也将召开主席团会。另外这次会上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进行宪法宣誓。

  大会的主要议程有: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16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选举等。

  延续以往的做法,开幕大会还将邀请部分江苏省荣誉公民、部分外国地方政府驻江苏办事处代表和外企主管旁听省政府工作报告。外国驻沪总领事馆官员,依据其申请安排旁听省政府工作报告。为了做好这方面的工作,省政府工作报告将提供英文版。

  到目前为止,提请大会审议的主要文件已经准备就绪,几个主要报告已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并多次修改,现已基本定稿。今年的简报工作将贯彻省委关于改进会风、文风的要求,按照“务实、精简、灵活、高效”的原则,在内容和形式上作一些改进。一是更加务实。要紧紧围绕大会审议议题,更多反映代表尤其是基层代表的审议意见,真正体现人大代表议政的特点。二是减少印量。大会简报总期数将严格控制。三是纸质平台与网络平台相结合。江苏人大网和江苏人大官方微信将开辟专栏,对大会简报内容及时进行刊发,这样既为代表相互交流提供了一个平台,也为社会公众了解代表审议情况提供了一个窗口。

  勤俭办会 严肃会风会纪

  吕振霖说,本次大会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勤俭办会,严肃会风会纪。交通方面,会议期间不封路、不用警车开道,尽可能减少对群众出行的影响,同时也要保证会议交通安全。驻地和会场布置方面,各代表团驻地宾馆不悬挂庆祝标语。会场布置简洁、庄重、大方,大会主席台、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会场不摆放鲜花和绿色植物。食宿安排方面,代表及工作人员食宿安排,严格执行会议伙食标准,会议用餐采取自助餐的方式,不安排高档菜肴、不上酒水;代表房间不安排水果。除各驻地宾馆原有的健身设施对代表开放外,不开放娱乐设施,不安排文娱活动。会议还规定,代表和工作人员不得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

  会议纪律方面。省委强调,省“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按照要求列席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为了保证集中精力开好“两会”,会议期间除了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的重大活动外,省级机关及各市不安排与“两会”无关的会议和活动。

  廉政纪律方面。会议特别强调,严禁请客送礼,严禁发放任何纪念品,严禁接受任何物质馈赠。选举工作要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坚决防止任何形式的拉票贿选等违法行为。大会秘书处将安排专门人员对各代表团驻地的会风会纪进行督促检查。

  完善地方立法:审议法规公民可旁听

  《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将提交本次人代会审议。作为地方的“立法法”,这已是该条例的第三审,可见其重要程度。省人大法制委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赵建阳介绍了修正案草案的要点。

  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总则中明确提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规定重要地方性法规可以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起草,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参与有关方面的法规起草工作。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要求编制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省人大代表参加;地方性法规案应当发送相关领域的省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审议时应当邀请有关的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等。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方面,规定要完善立法论证会、听证会制度,增加规定法规通过前评估制度,为科学立法提供制度保障。增加规定法规颁布施行后制定配套规定、立法后评估、定期清理与适时清理等具体制度,推动法规正确实施并与时俱进。规定常委会会议审议地方性法规案时可以安排公民旁听。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立法程序。修正案草案规定了隔次审议制度,完善暂不付表决制度,增加规定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等表决制度。

  2015年代表建议已解决和逐步解决87%

  省人大常委会人代联委委员秦一彬介绍,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528件,由议案转为建议61件,共589件。大会闭会后,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又陆续收集代表建议19件,去年代表建议共608件,比上年增加了40件,增加7%,参加提出建议的代表共550人,占代表总数的72%,这些建议交由100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已全部在法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

  建议反映的问题已经解决和逐步解决的合计87%,其他方面作为工作参考或者向上级反映,代表对办理结果反馈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占98.8%。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和人事代表联络委员会就代表建议办法情况已经向常委会会议做出报告。(王晓映)

编辑: 郭小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