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建议: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要全省推广
每次从菜场回来站在楼下,章大妈就直犯愁,老旧小区没安装电梯,年纪大了爬六楼,那叫一个累。小小电梯关乎民生,也成为不少省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
“我爸妈就住在老旧小区的4楼,对此深有体会。”陈炯代表说,父母所在小区的老人们常常感叹,人老了腿脚不利索,爬二楼都困难,更别提爬更高楼层了。
数据显示,去年南京60岁以上老人占户籍人口比例超过23%。今年南京提出在江南六区的老旧小区完成1000部电梯的安装,其中玄武区作为试点区安装700部,目前已经有20部在西家大塘首批试点安装中,其他各区50部左右。
“南京正在西家大塘的老旧小区试点加装电梯,但市民特别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们都希望,能在更多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此,我建议全省能够对此进行推广。”陈炯说。
曾九玉代表关注的则是省级层面电梯安全管理的立法。“电梯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安全。”他介绍,据南京市质监局统计,目前南京共有75501台电梯,保有量逐年递增,2016年新增电梯7969台。去年12月,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共处置电梯困人故障578起,解救了651名被困乘客。
曾九玉认为,有必要从省级层面着力解决制约电梯安全监管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理顺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管理等各环节权责关系,以电梯维保和检验为改革重点和突破口,建立电梯事故责任险制度,完善电梯维修资金制度,构建起权责清晰、职责明确的电梯安全运行责任链条,形成以电梯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核心,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人员安全意识增强,各方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
“建议提高电梯制造企业的准入门槛,将电梯维保纳入电梯制造单位售后服务范畴,逐步建立起电梯制造企业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和维护保养全过程的终身服务负责制,构建以制造单位为主的维保体系。”曾九玉说,同时,可参照汽车保险制度,构建电梯安全责任险制度,形成以保险公司为主体的电梯事故赔偿机制,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维保等单位均可以不同的形式参加保险,当电梯出现事故造成电梯损坏或人员伤亡时可迅速筹措资金解决善后事宜,快速完成电梯的检修或更新。(肖姗 吴明亮)
来源: 南京日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