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刘玲律师提出三项议案

08.03.2017  18:39

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5日起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玲在会上提出《关于在社会治理中引导和发挥律师作用的建议》《关于尽快制定民事强制执行法的议案》《关于加强养老机构建设,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建议》等三项议案。刘玲认为,在社会治理中,律师有两大优势:一是有法律专业知识,长期和群众打交道的服务业,积累了大量经验;二是本身不拥有公权力,可以成为政府和群众的中介,容易得到群众信任,打开群众心结。

为支持刘玲律师的提案工作,确保提案质量,盐城市司法局局长李从洋牵头,每个部门紧急行动、密切合作,采取多项措施,广泛开展社会调研,了解社情民意;邀请有关部门和媒体专家,成立专门团队,参与提案调研和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