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在即,网络“私募”何去何从

06.11.2015  10:38

  《慈善法(草案)》规定,不具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不得公开募捐——

  新华报业网讯 一名女子被狗咬伤,男友竟编成“救人”故事,在网上发起募捐,仅仅几天便骗得80万元捐款。事后,上百名捐款者组建QQ群,欲报警追回善款,诉其诈捐。不久前发生在安徽的这一“狗血”剧情,今后或将不再上演。10月30日,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一律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网络募捐。

  法律即将“亮剑”,近年来风生水起的网络“私募”何去何从?

  网络“随手捐”,

  让慈善变得简单

  曾翻译过《不一样的卡梅拉》、《暖暖心绘本》等经典童书的儿童文学作家漪然,因癌症在南京一家三甲医院进行手术急需巨额治疗费用。今年9月20日,由本报发起、联手爱德基金会、腾讯大苏网共同运行的公益项目“随手捐,救漪然”活动,在网上迅速掀起了一股爱心热潮,首日即募集捐款近60万元。

  “网络募捐就是一个很好的渠道。转发,需要的只是轻轻一点,但传递出去的,却是厚重的爱心。”南京师范大学新传院老师魏明认为,这起网络微公益的成功案例,基于媒体说好“故事”,专业基金会确保资金“阳光”,网络平台则保证捐款渠道畅通快捷。

  大众自发地、快捷地参与慈善活动,网络优势日益凸显。云南鲁甸地震发生后24小时内,淘宝、腾讯、新浪、360搜索、百度等电商和新媒体纷纷开辟捐款平台,公布合作基金会账号和捐款方式,接受捐赠,短短3天,参与人数达数百万人次。业内人士测算,如此大规模的捐赠活动,按照传统流程去组织,至少要一个多月时间。

  在我省,互联网+慈善也已迈出实质性步伐。省慈善总会副会长赵顺盘介绍,总会今年已和苏宁云商达成意向,利用“苏宁易购”平台,展示慈善项目运作,发布个人求助信息,方便网民在购物的同时作出捐赠选择。

  骗捐滥捐,

  给公众爱心添堵

  求助信息是否属实?爱心捐款用在何方?善款结余如何处置?这些不够清晰明白的信息,成为微公益时代挥之不去的阴霾。现实中,缺少监管的善款使用,一次次将网络募捐拖入争议漩涡。

  今年7月,南京市民柯江因女儿柯蕾身患罕见脊索瘤在网上向社会求助,收到社会捐款总计600多万元。在他携女赴美就医前,剧情却又发生大反转,有人质疑其骗捐,有人质疑其滥用捐款,还有人要求退捐。不少网友拨打南京市政府热线,呼吁对柯蕾的善款进行有效监管,并向公安机关集体报案,诉其诈捐。这一结果,令人唏嘘,让爱心蒙羞。一直密切关注柯蕾捐款事件的热心网友“丑丑爸”认为,不管事实真相如何,捐赠网友能否胜诉,由国家层面制定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募捐行为,已是迫在眉睫。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对1737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虽然47.4%的受访者曾通过网络平台参与过捐款,但仅28.5%的受访者信任网络捐款中的慈善组织或募捐个人,62.4%的受访者担忧在网络募捐中存在诈捐、骗捐的潜在风险。

  事实上,为了规范网络募捐,早在2010年5月1日,我省颁布了《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省民政厅随后即制定《江苏省慈善募捐许可办法》,明确规定,自然人不得举行面向公众的募捐,以确保慈善募捐的公信力。但是,省民政厅福善处副调研员邢和平告诉记者,法规虽有,执行起来难度不小。一是互联网募捐没有明确地域性,比如说,江苏网友参与山东网友发起的网络募捐,就没法约束。二是执行难,除非证据确凿的诈骗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查处外,一般性的网络募捐缺乏执法主体。

  “实际操作中,很多非公募基金都在通过网络等方式募集资金。但因这些网络募捐行为的出发点是善意的,所以也很少受到处罚。”南京慈善总会副秘书长张大金评价,此次为网络慈善国家立法,来得很及时。

  立法监管,

  让信任不再成危机

  此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慈善法(草案)》明确:禁止个人在网络上直接开展募捐活动,其他组织和个人只能与具有公募资格的公募组织合作开展互联网募捐。法律界人士分析,这一规定打中了网络募捐问题的“七寸”。募捐信息真伪的辨别,资金性质的界定,善款到了个人账号后是否属于私有财产……系列问题将迎刃而解。

  但壹基金秘书长李劲认为,实际上公募和非公募的界定操作起来还是有难度。“例如,从技术角度看,微博和微信不同,微信朋友圈面向的是特定人群,微博则是开放式的,因此,微博募捐是公开募捐,微信则是非公开。”这又带来一个新问题——个人在微信朋友圈里募捐是否合法?

  “国家立法即将出台,正是慈善机构拥抱互联网的大好时机。”在爱德基金会副董事长丘仲辉看来,光是《慈善法》管住“线上”还不够,还需配套的制度来约束“线下”行为,解决信任危机。例如,建立信息公开平台,汇集各方求助信息,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做到信息透明和对等。建立第三方委托管理机制,确保善款得到合理有效使用。此外,结余善款的使用、捐款人权益维护等,都需要法规机制来护航。

  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执行秘书长窦瑞刚建议,当前全球“互联网+慈善”都仍处在发展早期,可供借鉴的经验不多,慈善法在立法时应给互联网募捐留下更多发展空间。

  本报记者 唐悦 王岩 鹿琳 王世停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