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检察给发展作出好注脚
近年来,盐城市亭湖区检察院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地方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该院先后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巾帼文明岗”“江苏省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涉检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文明接待室”等荣誉称号,连续五年被区委、区政府授予“综合先进奖”。
职能在第一要务前沿发挥
针对市区拆迁领域职务犯罪多发的状况,亭湖区检察院撰写的《关于盐城市区拆迁系统职务犯罪调查报告》,受到主管拆迁工作的盐城市建设局的高度重视。在充分吸纳调查报告精神的基础上,市住建局相继推行“阳光征收”的系列制度。
该院与30多家企业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引导企业守法经营,依法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以及侵犯民营企业专利权、市场信誉等涉企犯罪15件25人。该区人大代表、华泰纸业董事长侍成华称赞:“区检察院给了我们最好的支持、最好的保障!”
该院加大与盐务部门对接力度的具体举措,全力保障市民的食盐安全。2013年,他们依法对涉嫌将工业盐充当食盐销售的被告人薛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这是该院办理的首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也是全省首例将工业盐非法销售到食盐市场,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此案的成功办理为全省严厉打击盐业犯罪开了好头。截至目前,该院已先后6次提前介入、5次列席盐务部门的案情讨论会,共审查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4件5人,起诉8件15人;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5件7人,起诉3件8人,有力维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自觉增强大局意识,主动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年初亭湖检察院出台《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十项措施》,得到了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东成肯定,并在全区转发。
“贴心”服务在基层村居展开
很多人都觉得检察院很严肃,心存敬畏。而对于72岁的仇老太来说,检察院却是一个充满温情的地方。
2012年11月,仇老太的老伴被撞身亡,肇事者无力支付任何赔偿,这让年过七旬且身患癌症的仇老太欲哭无泪。
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她来到检察院求助。控申科科长胥曙通过调查走访,了解了案件事实,迅速完成刑事被害人救助的整套手续。几天后,胥曙便将救助金送到仇老太家中。仇老太哽咽着说:“还是共产党好、检察院好!”
“对群众感情有多深,为民服务的力度就有多大!”亭湖区检察院先后在15个镇街、3个园区建立检察工作站和联络点,在村居聘任了300多名检察联络员,将服务触角拓展到基层一线,延伸到乡间地头,建立信息汇总、风险监测、风险排查、应急预警“四项”机制,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民情民意收集反馈网络。并定期组织干警送法进城乡社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支持居民依法维权,引导居民遵纪守法、守法经营。
创新创优在“未检”品牌中绽放
17岁的小花(化名)由于父亲吸食、贩卖毒品致使父母离异,家中一贫如洗。父亲入狱后,小花因无钱上学,在继母的威逼下,走上了贩毒的道路。该院向法院建议对小花适用缓刑,检察官定期进行回访,与社区等共同做好教育、帮扶、司法矫正工作,协调有关单位为她找到了工作。小花发自肺腑地说:“是检察官给了我新的人生!”
“未成年人是我们检察官永远的牵挂,希望所有的孩子都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一名遵纪守法、有理想、有道德的好学生,在法治阳光下健康成长。”亭湖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吕志平说。
近年来,该院致力创新创优创精品,全力打造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以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基地建设为载体,积极开展检校共建、庭审进校园等活动,深化未检工作品牌建设,成功创建了全市首家“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今年3月,公诉科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建立全市首家“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基地”,先后有50余批次1万余名大中小学生参观教育。今年5月,“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教育基地”被省院评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佳创新事例”。
□本报通讯员孙平杨维立
编辑: 刘 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