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牵头银行信用卡纠纷法律问题研讨会

30.07.2015  12:37
       

  近三年来,镇江市涉信用卡纠纷爆发式增长,引发关注--

  推手是谁?怎么破?

  据统计,目前我国平均每3人就持有一张信用卡,信用卡多了,引发的官司也越来越多,镇江也不例外。7月24日上午,镇江市专门召开银行信用卡纠纷法律问题研讨会,特邀省内金融法律专家、市委政法委和市金融办领导、江苏大学文法学院教授、京口法院院长及十多位资深法官、市律师协会知名律师等近80人与会。会议披露了大量热点案例,与会者分析了深层次原因,就如何加强自律与监管、如何提升法律维权办案水平进行了研讨。

  因银行不及时通知,导致持卡人突然发现多年前欠款产生巨额滞纳金;恶意透支不还,持卡人玩“人间蒸发”;信用卡促销承诺不兑现;冒领、冒用信用卡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甚至引发姓名权纠纷……据透露,近三年来,镇江“卡案”纠纷逐年大增,其中京口区就占到一半以上,丹阳占了近两成。而今年上半年,京口法院受理案件数更达182件,是2014年全年的1.3倍。案例分析显示,涉案持卡人年龄主要集中在25至45岁之间,占73.88%,年龄越大,纠纷率越小,45岁以上仅占26.12%。纠纷标的额普遍较少,10万元以下的占58.64%,10万元至20万元占20.88%,20万元以上占20.48%。

  此次会议由市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京口法院、中国银行镇江分行承办。与会人士认为,“卡案”激增,相关持卡人、发卡银行及特约商户难辞其咎,现行法律法规的缺失与滞后也是原因之一。

  首先,部分持卡人法律意识淡薄,常常将信用卡借与他人或疏于妥善保存POS机消费凭据等,不仅极易引发纠纷,且会造成举证困难;部分持卡人诚信意识欠缺,对信用卡不良记录不够重视,不仅不按时还款,甚至出现“以卡养卡”、恶意套现等现象。

  少数发卡银行也是造成“卡案”的“间接推手”。目前各大银行基本都取消了信用卡申办担保人制度,只要一个形式上的联系人即可,为信用卡纠纷高发及案件执行困难埋下重大隐患;此外,重推销、轻审核,有时候没有严格审核申办人的资信情况就发放信用卡,有些人手上有十几张信用卡,授信额度远远超过其风险承受能力;持卡人透支后,由于银行催收不及时,监控力度不够,且出于诉讼经济原则,银行多在纠纷成批量后才委托律师起诉,往往导致透支款已经“利滚利”,增加了纠纷解决难度。

  拥有POS机的特约商户,有的核对签名不够仔细,导致持卡人的信用卡被他人轻易地盗刷,极少数无良商家对套现行为漠视甚至暗中配合;个别特约商户的收银员与伪卡集团勾结盗取持卡人磁条信息,提供给伪卡集团制造假卡……

  目前,对信用卡的管理仍然执行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主要是一种行业规范,对发卡机构、特约商户、监管要求及主体客体的法律责任以及支付和结算权利等法律规定方面并不够明确,对于个人信用体系方面的法律规定也不健全,与日新月异的信用卡产业发展不相适应。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做好信用卡纠纷化解处置工作,单凭法院、银行提升工作水平等还远远不够,需要法律体系的完善、司法保障的完善、银行风控的增强、信用意识的提升和媒体舆论的引导,形成合力,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得更好。
 

      作者单位: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