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砂毁地近55亩耕地遭破坏 六合村官违法替人盖章被诉

04.01.2017  11:31

  2015年7月,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横梁街道三友湖村突然热闹起来,挖掘机、大卡车、拖拉机每天进进出出,都是向着童某承包的种树地驶去,空车进村,却是满载而归。从沿途散落的细物不难看出,都是一些建筑用砂、石英岩、鹅卵石等矿产资源。持续了8个月后,一个54.58亩耕地被严重破坏、近6万吨砂石被盗采、价值113万余元的矿产资源被破坏的疯狂非法采矿行为被曝光……

  挖砂保田有人“见石眼开

  三友湖村原来有个约130亩的砂矿,2010年六合区国土局帮其复垦成了基本农田,就一直是三友湖村的集体土地。

  2013年村里想打造“e田园”项目,遂贴出告示,想把这块地流转出去。童某听到了这个消息,找到村书记双某(另案处理)和村主任王某(另案处理),表明自己想要承包这片土地栽种树苗。经过商谈,2014年初,村里和童某签订了101亩土地的流转协议。

  2014年7月,童某找村领导反映自己承包的那块地有15亩左右地底下杂石太多,存不住水,导致栽种的七八百棵树苗枯死严重,自己想把地下石头移走并重新复垦栽树。村书记双某、主任王某明知自己无权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开采矿产资源,还越职违法为童某、王某出具情况说明,并在之后的全村会议上表示同意童某将约15亩的土地底下石头移走并重新复垦。

  王某跟童某从小就认识。2015年4月份左右,王某打听到童某要在三友湖挖移石头,于是给童某打了电话问石头处置的问题。因为盖了村里公章的“情况说明”里并没有明确规定挖出的石头要如何处置。

  王某之前因采矿亏了很多钱,想趁机赚一笔,于是两人心照不宣。二人约定好王某负责把石头挖出来卖掉,赚了钱就分童某一些。并且因为王某有经验,所以负责提供人力物力,而童某只要负责当有人提出质疑,出具盖了公章的“情况说明”就好。

  约定的15亩被挖了近55亩

  于是,一场打着保护树苗的幌子,实际却是非法开采的行动开始了。

  2015年7月,王某租了一辆挖掘机,并告诉童某一切准备就绪,自己要动工了。从2015年7月初到2016年3月份期间,三友湖村不断有社会车辆进入,都是从四面八方听说这里有石头需要拖运赶来的。王某统一按照小车五六十元一辆,大车八九十元一辆结算。

  约定的15亩面积挖完后,王某发现这片地底下的鹅卵石远比自己想象的要多,于是跟童某商量,童某一听,也没能经得住金钱的诱惑,默许了王某超出限定范围继续开挖的行为。

  两人都知道没有相关部门出具的采矿许可证,属于非法开采。但是两人仗着村里出具的盖着公章的“情况说明”,在自以为的安全保障内,将限定的约15亩准许开挖的面积贪婪地扩挖至54.58亩,平均深度两三米,最深的达到五六米。而挖出的石头卖了约17万元。

  村民举报 挖砂毁地者获刑

  2016年3月,有人向村干部反映了童某挖石卖钱毁地的事。村干部随即赶至现场,发现挖得确实太过分了,“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肯定不是为了栽树”。村里紧急叫停,并让其赶紧复垦。这时,国土局的工作人员也接到群众反映的情况,开始陆续找村干部进行谈话。区检察院及时介入后发现这是一起非法采矿案件,遂要求国土部门立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该辖区内矿山资源长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双某、王某,明知无权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开采矿产资源,还越职违法为童某、王某出具情况说明,致使二人以“情况说明”为保护网,在三友湖村非法开采矿产资源。5月12日,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双某、王某立案侦查。

  2016年9月5日,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童某和王某提起公诉。2016年10月19日,六合区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童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0万元。2016年9月10日,六合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双某、王某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