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惠及江苏1.64万家企业

09.01.2015  11:10

  记者昨天从省商务厅获悉,2015年1月1日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调整了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涉及我省1.64万家出口企业,其中纺织服装退税率的提高,将惠及我省出口企业1.3万余家。

  据介绍,本次调整涉及海关税则目录中42章共1500余个8位税号的产品。其中,部分高附加值设备、化工产品、医药及医疗器械出口退税率提高,纺织服装、部分医药、仪器设备等实现全额退税。

  根据2014年前11个月的出口情况,我省有1249个税号的产品在调整之列,累计出口525.5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额的16.8%;其中提高出口退税率的产品共计出口500.8亿美元,降低出口退税的产品共计出口24.7亿美元。从我省所涉产品看,八成为纺织服装,今年前11个月出口额412.5亿美元。本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我省的1.64万家出口企业中,1.63万家企业的出口产品此次退税率调高,占全省出口企业数的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