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波及个人信用 市民:挂钩需双向、奖罚分明

14.01.2015  18:16

  中新江苏网徐州1月14日电 (拾冠之)“《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一般失信行为以提醒、教育为主,较重、严重失信与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挂钩。”1月14日,徐州市交警支队对外介绍称,从2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在开车时出现闯红灯、酒驾、遮挡号牌、肇事逃逸等交通违法行为,除了要被罚款计分外,还将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

  据介绍,一般失信的交通情形主要指:在行驶过程中,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危险品运输车、渣土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被记4分以上的;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每年度闯红灯、超速行驶等交通安全违法记录累计20起以上等。较重交通失信行为包括:因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拘役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登记或者驾驶许可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校车标牌、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等12大类。

  值得一提的是,另有两种情况算入较重失信行为:一是开车人一个记分周期内,一般失信行为达到3次;二是机动车所有人名下的机动车,在一个年度内一般失信行为达到3次。“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收到追偿通知书后,有能力履行却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偿还义务的;机动车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发生较重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机动车所有人所属机动车每年度涉及较重交通失信行为3次,以上的4大类属于严重交通失信行为。”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指出,其中第四类就是针对一些机动车恶意交通违法,如一年内中有上百次交通违法记录,远超较重失信行为的则严惩不贷。

  针对惩戒失信者的较重、严重失信行为,首次与评优评先、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挂钩,许多徐州市民表达了不同观点。“在现实生活中,开车人的驾驶陋习非常多,插队、随意并线、乱按喇叭、行驶向车外丢垃圾、跑高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举不胜举,从《管理》新规中罗列了更量化的失信的交通情形,不过,提高驾驶人员的日常行为道德规范才是关键。”在中国矿业大学教学的张老师表示,身边的大部分老师都是有车一族,对于一名教育工作者来讲,遵守新规严格要求自己不犯规、不做“失信人”,才更有“资本”去教书育人。“在国外留学时,大家会看到外国人开车很自觉,有序排队、不开霸王车、主动避让行人,没有良好的行车习惯就会被瞧不起,类似谁犯了插队,就会被旁车闪灯、鸣喇叭等手段抗议半天。”张老师说,在德国开车时“破例”往车外丢垃圾,必须马上刹车掉头再回去捡,否则将被他人鄙视。

  “疏忽大意是最大的开车陋习,新手初来乍到还能慢慢开车,稍微熟练点就大意了,很多驾驶员甚至在开车时都舍不得放下手机发微信、刷微博,一旦分神便发生刮擦,不理性行为随之而来。只有那些老驾的胆子才越小。”开了20多年出租车的魏师傅见过各类开车陋习,在他眼中随着车辆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堵,有的驾驶员容易急躁,往往投机取巧便带来琐碎的麻烦。据介绍,失信信用记录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黑名单”,普通驾驶员可能会难以接受,作为的哥的姐却十分惧怕。“在上海,非法客运车辆、克隆出租车的已被视频取证并采取重罚,‘黑车’处罚信息列入个人信用系统,将黑车驾驶员信息与个人信用系统、居住证积分扣减审核等公共服务挂钩。”魏师傅指出,江苏警方对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失信行为及其惩戒措施不再是以点带面,针对某个行业进行规范,只有全民道路安全意识提高才能治本治标。

  一旦出现并累计到相应程度,将受到各级文明办、公安、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联动实施的惩戒,据悉,江苏此举在全国还是首次。然而,也有网友跟帖拍砖,做的不好遭罚,累计成绩好的能否有些奖励措施,譬如金融部门将重点交通事故记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严重程度会影响到个人信用等级、贷款额度、贷款便利度等。“我认为真正的挂钩应该是双向的,必须‘奖罚分明’,有罚也要有奖,比如驾驶员在两、三年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贷款时就能享受程序优先、额度放宽、利率优惠等措施。如果这样做,驾驶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将更有操作性。”网友陈先生建议说。(完)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