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交通运输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05.08.2015  13:27

        7月30日下午,省交通运输厅首次召开全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厅长游庆仲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能力,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副厅长梅正荣主持会议。

    近年来,省厅在加强全省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由原来的30项调整为17项,并先后取消和下放10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省市交通运输部门密切配合,制定了10件省地方性法规、11件省政府规章,4个有立法权的较大市也制定了40件地方性法规、规章,符合江苏实际的地方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形成;积极探索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推行执法文书网上制作,组织开展了五项执法行动;强化部门联动治理,探索推行跨区域联动执法;全面完成交通运输部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实施执法人员全员三年轮训计划。省厅组织开发“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实现交通运输行政权力全部网上运行和全程电子监察。省厅连续两次被评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点”,被交通运输部表彰为依法行政先进集体。

    游庆仲指出,我省还存在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不完善等问题。要推动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部门,加快形成更为科学适用的“大交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有利于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法规制度体系,统筹推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深度融合发展、协调发展。

      目前,省厅正在抓紧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在省级部门率先开展了法治交通专项规划研究。游庆仲强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提升立法工作质量;深化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优化完善执法体制;加强执法基础和能力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法治监督工作机制,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