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交通运输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新华网南京1月25日电(朱礼军 秦朝霞)近年来,涟水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系统努力营造了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做到业务工作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抓到哪里。
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廉政意识。充分利用机关早会、“三会一课”、党员统一活动日等机会,加强对全体党员廉洁从政教育。自2012年起,将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定为警示教育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收看警示教育片,交流心得体会,学习市、县纪委有关文件。截止目前,已连续举办42期。
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梳理岗位职责权限,制作28项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并在局网站上公示;排查廉政风险点21项,逐一制定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主体;严格执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等“三不直接分管”制度;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将发生的420件行政处罚案件、8628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及时录入县纪委的监管平台和县检察院的“两法衔接”平台,自觉接受县纪委和县检察院的监督,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严格落实工程招标投标。去年22个施工标段、5个监理标段全部进行公开招投标,公开招投标率达100%。
强化内部审计。坚持两年审计一循环,重点审计“三公经费”运行情况;领导和支持案件查办,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加强制度建设,立足长效管理。相继建立健全了廉政谈话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党务和政务公开制度、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目标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接受制度监督,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