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标识“打架”,罚款该谁埋单?
按地面导向箭头指示行驶却误入单行道
家住射阳县陈洋镇的居民李争龙向本报投诉,前不久他去了一趟县城,受交通导向箭头误导,车辆驶入单行道,结果被路口监控“逮个正着”,以闯禁行标志被交警部门罚款100元。据其了解,有此遭遇的不止他一人。“明明是有关部门设置的交通标志误导所致,怎么能让驾驶人来埋单呢?”
李争龙是当地一名空调安装工。7月12日上午7点多,他驾驶车牌号苏JPJ065的五菱面包车到射阳高级中学安装空调,当时沿兴海路从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与东西向的振兴路交汇路口时,看到前方斑马线北侧地面划有白色的醒目右拐弯导向箭头,于是不假思索地拐弯驶入振兴路,没想到,半个月后收到当地交警部门发来的短信通知,称其闯禁行标志,罚款100元。
接到交通违章罚款短信,李争龙有点懵了,“自己是按章正常行驶,没有故意闯禁行标志啊。”过了几天,他特地赶到现场一看究竟,结果发现诱发违章的陷阱:如果驾驶人只看路面导向箭头,不清楚振兴路是单行道,结果按右拐弯箭头驶入振兴路,往往都会吃罚单,在振兴路口北侧路牙人行道上朝东竖立着一个单行道禁行标志,当驾驶人发现这一禁行标志时,基本上为时已晚,违章车辆迅速被附近监控拍了下来,“这不是坑爹么?”
当李争龙向周围朋友诉说遭遇时,发现受此导向箭头误导而被贴上交通罚单的驾驶人不在少数。合德镇一位同样第一次开车去射阳高级中学办事的市民孙昌成也吃了罚单。他告诉记者,今年8月中旬,他从兴海路根据路口拐弯导向箭头驶入振兴路,被附近监控拍了下来。
尽管交通违章罚单只有区区100元,但李争龙越想越觉得这笔款罚得冤枉。9月上旬,他向射阳县政府热线12345投诉。让他没想到的,工作人员答复他,罚款照样交,他们会安排人把路面上的错误导向箭头去掉。“你说这款罚得冤不冤,气不气人?”
更令李争龙气恼的是,9月28日他再次路过兴海路时,发现那个右拐弯导向箭头还在,“有关部门是效率低下,还是有意为之?”
9月29日,记者将当地驾驶人的投诉反馈给射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设立禁行标志出于安全考虑。”负责该区域交通秩序执法的城区秩序中队黄队长告诉记者,振兴路上有两所学校,每到上学和放学,经常发生拥堵,综合考虑该路段路面较窄,为保障行人和车辆交通安全,报请县政府同意后,从去年4月1日起,交警部门设立了单行道禁行标志,只允许车辆自西向东行驶。“但在设立禁行标志时,未将兴海路的右拐弯标志除去,给驾驶人员以误导,导致交通违章发生。”面对记者的疑问,黄队长坦承兴海路上与振兴路交汇处的右拐弯箭头确实容易给人误导,表示尽快整改掉。
既然交警部门承认禁行标志与原有交通行驶标识有冲突,那驾驶人由此产生的交通违章罚款该不该交呢?江苏濠阳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季平认为,驾驶人如果拒交罚款,应当向交警部门陈述理由,证明交警部门行政行为不当。如果交警部门坚持罚款,驾驶人须履行罚款手续,或者提起行政复议。如果行政复议支持交警部门罚款决定,驾驶人可以将交警部门告上法庭,提起行政诉讼。本报记者丁亚鹏
编辑: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