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警发布典型事故分析 开车小动作导致4成事故

30.09.2015  00:55

  国庆长假即将来临,很多人自驾出游。9月28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今年以来节假日免费通行期间事故分析,结合近年来长假期间的事故提醒开车人,不管是人伤事故,还是碰擦小事故,“罪魁祸首”都是开车小动作。 通讯员 苏交轩 扬子晚报记者 于英杰

  数据说话

  从轻微事故和致人伤亡的一般以上事故的各项数据来看,“影响、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高居事故原因首位,分别占轻微事故的40.51%,一般以上事故的40.47%。轻微事故原因中排在第二位的是“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车距”,占11.49%,第三位则是“未按规定倒车”,占4.9%;一般以上事故中,酒驾排名事故原因第二,占3.95%,“违法上道路行驶”和“违法变道”则并列第三,均占1.95%。

  案例分析

  江苏交警介绍,“影响、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主要是一些开车陋习,包括开车时捡拾物品、聊微信、操作导航、抽烟喝水甚至是驱赶车内蚊虫等。

  【案例】为打蚊子,轿车骑上高速护栏

  今年4月30日,刘某开一辆奥迪行驶至南京四桥高速公路栖霞收费站入口匝道时,打开车窗准备交费,恰巧一只蚊子飞进车窗。刘某用手挥舞驱赶蚊子,导致车辆方向失控,一下子骑在高速边的护栏上,顿时动弹不得,幸好没造成人员伤亡。

  【提示】赶蚊子导致事故不多见,但由于分心驾驶导致的事故不少。长假期间,很多人自驾长途出游,对路线不太熟,靠导航出行,有人开车时盯着导航,甚至边开车边操作,都会影响安全驾驶。有的遇到大流量时,由于车多缓行,边开车边喝水抽烟吃东西的情形时有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此类事故发生的概率。一些带孩子出游的,还存在边开车边逗孩子,与亲人说笑打闹等不安全行为。这些,都是要不得的。

  另外,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表示,国庆长假,江苏高速交警和保险公司将共同派员,在沪宁高速全线、京沪高速淮安、扬州、广靖段等车流量较大的路段,设立22个轻微交通事故临时快处理赔服务点,对“轻微交通事故”实行快处快赔。设点路段均有明显指引标志,请车友们注意观察。

编辑:刘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