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交警列数危险驾驶“罪状” 夜晚不关远光灯成最危险行为
中国江苏网12月1日讯(通讯员 苏交轩 记者 罗鹏)12月2日是第四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全国交通安全日的主题是“拒绝危险驾驶,安全文明出行”。那么,什么样的驾驶行为最危险呢?11月27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本报以及13个省辖市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平台联合推出了“危险驾驶大调查”微信问卷。截至12月1日上午,收到有效回复33万多条。
同时,省交警总队结合今年以来交通事故数据,对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驾驶行为进行了分析。那么,在大家看来,什么样的交通违法最危险?而在实际情况中,什么样的交通违法引发事故最多呢?
【大家眼中最危险的危险驾驶行为是哪些?】
“你眼中的危险驾驶行为有哪些?”,这个问题在微信调查页面中提供了11条选项,共收回有效回复14.2万条。其中,“夜晚会车时不关远光灯”、“随意变道加塞”、“酒后驾驶”这三个选项的得票率均在10%以上。有1.46万网友认为“夜晚会车时不关远光灯”最危险,这一选项得票率10.3%,成为网友心目中最危险的驾驶行为。而“无证驾驶”和“脱检车、病车、超标车上路”则排位比较靠后,分别只有8.1%和7.1%的网友选择了上述两项。
在同时进行的调查中,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分列非机动车出行不文明行为的前三位;文明使用灯光、让救护车先行、礼让斑马线是被大家点赞最多的文明交通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会车不管远光灯”是很多人讨厌的驾驶陋习,容易让对向来车的驾驶人无法看清路面状况,进而引发事故;“酒驾”和“随意变道加塞”都是主观恶意性较强的违法,也具有很大的现实危害性,所以广大交通参与者对这些恶意交通违法都是深恶痛绝,而类似无证驾驶和脱检车、病车、超标车上道路行驶,都是一些隐患性的交通违法行为,危害后果可能不如那些主管恶意强烈的违法引人关注,但实际引发事故的危害性同样很大。
那么,从交警部门掌握的事故数据来看,到底哪些违法才是“最危险”的驾驶行为呢?
据介绍,今年1-10月份,全省发生的交通事故中,事故原因首位的是“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占事故总量的43%,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开车小动作”,而除此之外,未按规定让行、车辆违法上道路行驶、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也位居事故原因前列。
【未按规定让行,占事故总起数的 7.85% 】
为什么此类违法引发事故最多?交警部门分析,首先是驾驶人礼让意识差,其次是对不按规定让行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全面。过斑马线不让行人、转弯车辆不让直行车辆先行、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等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交警提示,这些让行规则易被忽视:
1、机动车给行人让行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要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要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要避让。
2、转弯车给直行车让行
按规定,右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先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或交警的路口时,相对行驶的右转车要让左转车先行;遇红灯时,右转车辆要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遇绿灯时,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先行。此外,通过没有信号灯或交警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时,要让右方来车先行。
3、变更车道时让行
在变更车道时不能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要提前开启转向灯,提醒后方车辆。
4、超车时让行
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不能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的车辆;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不能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车辆;不能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得超车;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不得超车。
5、进入环形路口让行
要进入环形路口的车辆,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6、上下坡时让行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狭窄坡路上会车,下坡车让上坡车先行;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让下坡车先行。
【无证驾驶,占事故总起数 3.07% 】
无证驾驶机动车也是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之一,无证驾驶者,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采取措施不当,引发事故。而部分无证驾驶者还动起歪脑筋,试图通过伪造、变造驾驶证的方法,逃避交警检查和处罚。
交警提示:机动车驾驶证是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无证驾驶者未经过专业的驾驶技能训练,也没有通过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常识及驾驶技能考试,遇到路面突发状况时很容易惊慌失措、操作不当引发事故,所以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中增加了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驾驶证的行为,如果无证驾驶者同时还存在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违法行为的,轻则判处3年以下尤其徒刑或剥夺政治权利,重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占事故总起数 2.11% 】
违反规定上道路行驶,这样的情形是指一些未按规定检验、安全技术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违法上道路行驶,或者是一些摩托车、农用三轮车违规驶入高速公路的情形。这类违法引发的事故中,大部分是由于车辆性能存在缺陷导致的。
交警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辅助设施可以实现人力骑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里、整车质量不得大于40公斤。超标电动车既不属于非机动车,也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没有进入国家机动车公告目录,无法申领车辆号牌,不能合法合规上道路行驶。与此同时,超标车辆制动、转向等安全性能较差,容易引发事故。
【酒后驾驶,占事故总起数的 2.19% 】
酒后驾驶机动车事故在事故总数中占2.19%。虽然交警部门一直加大对此类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但仍有少数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
交警提示,酒驾一直是交管部门严查的重点违法。一旦酒驾被查获或发生事故,将要承担非常严重的法律后果。
A、酒驾:如果开车人的酒精含量达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其代价=暂扣6个月驾照+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第二次被查到酒驾,代价=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驾照。
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
B、醉驾:如果开车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考驾照。
醉驾营运车=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考驾照;重考驾照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因醉驾获刑=拘役+并处罚金=成为一生抹不去的“污点”。
此外,根据2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构成一般交通失信行为。如果是“醉驾”,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或“酒驾”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将构成较重交通失信行为,在公务员招录、评优评先、银行贷款等方面,面临相关部门的联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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