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七小时 完成“拼图”查出肇事者

15.12.2015  15:41

  行人被撞倒在地上,生命垂危,肇事者逃之夭夭,现场除伤者自己的头盔和CT检查片以外竟没有留下任何车辆碎片和残留物。有群众反映肇事车辆是大货车,有人反映肇事车辆是电动三轮车,各种断续、残缺的线索犹如打乱的拼图版块……

  民警检验车辆固定证据

   伤者被撞昏迷肇事者逃逸

  12月11日下午3时39分,市交警支队三大队新兴中队民警接到报警,一名中年妇女在永新公路永丰共青桥西侧被撞倒在地上,伤势较重不省人事,肇事车辆逃离现场。

  中队值班民警张轶轩和另一名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只见一名妇女躺在路边,头部、耳朵不停地流血,嘴里还有呕吐物。120救护车也赶到现场将伤者送往市区医院救治。民警在勘察现场时发现,事故现场除一顶头盔和一袋CT检查片以外,竟没有留下任何车辆碎片和残留物。

  因为事发路段并未被视频监控所覆盖,民警不能直接获取监控视频。该起事故的报警人并非目击证人,只是听其他人说肇事的是一名女性,驾驶的是黄色电动三轮车,现场还有群众反映肇事的车辆可能是红色大货车。

  办案民警分析,无论是大货车还是封闭的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戴头盔的可能性都不大,因此遗落在事故现场的头盔很有可能就是伤者自己的。通过CT检查片上的身份信息,民警很快确定了伤者的身份。顺着这条线索,又从伤者单位同事那里得知其很有可能是沿着永新公路由东向西去永丰卫生院。

   反复研究视频锁定嫌疑人

  在调查走访居民和沿街单位以后,案情终于有了突破,民警在共青桥东巷子里一家单位的监控录像上看到了事故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前的活动视频。当时,受害人孙某头戴粉色的头盔,手里拎着一袋检查的CT片由东向西走上了共青桥。确定了伤者的行动轨迹,就为侦破这起逃逸案件奠定了基础。

  这处监控点距交通事故发生地只有五六十米的距离,而在受害人孙某走上桥前后几分钟的时间内都没有大货车经过,大家一致认为大货车肇事逃逸的可能性不大。通过反复分析这段视频,张轶轩和同事有了新的发现,在孙某上桥前后两三分钟的时间内,一共有八辆车从东西两个方向经过监控画面。结合孙某行走的轨迹和倒地的位置,民警分析很有可能是被同方向的车辆撞击所致。于是,嫌疑车辆的范围就被缩小到同方向经过的三辆车上。

  监控显示,这段时间内由东向西经过的有三辆车,其中两辆电动自行车在孙某上桥之前就已经超过她了。这时,在孙某走出监控画面之外十四秒后出现了一辆蓝色电动货三轮,坐在里面的驾驶人的形体符合女性特征,结合报警人的陈述,这辆车有重大的交通肇事嫌疑。

  为证实怀疑,张轶轩找来与事故受害人体型差不多的人,又找来一辆相同类型的电动三轮车,按照监控视频里的时间差反复试验。几次试验的结果表明,电动三轮车和行人差不多在同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点,视频监控内的蓝色电动货三轮嫌疑最大。破获这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第一块“拼图”终于浮出水面。

   掌握所有证据查出肇事者

  这辆蓝色的电动货三轮没有号牌也没有明显的特征,里面的驾驶人只有一个大概的轮廓,如何找到这辆蓝色电动货三轮和肇事者成为摆在办案民警面前的难题。民警们沿着蓝色电动货三轮行驶的方向,到下一处位于永丰街西面的监控视频里调取资料,希望获得肇事车辆的正面图像,但这辆蓝色电动货三轮始终没有出现在视频当中。由此可以判断,这辆肇事电动货三轮就隐藏在小街之中。

  在派出所民警协助下,办案民警围绕事故发生地点向外扩散,开展了更为细致的走访调查。并通过技术手段从街边一家单位自己安装的监控探头中调取了蓝色电动货三轮将正常行走的孙某撞倒的视频。这进一步证实了办案民警之前的推断。

  就在案件调查取得关键突破的时候,办案民警得到信息,肇事者已在家人的陪同下到中队投案自首。中队立即组织民警对肇事者进行询问,对肇事车辆进行技术检验获取证据。与此同时,现场调查的办案民警丝毫没有松懈,一鼓作气获得了肇事者沈某驾驶蓝色电动货三轮肇事后下车观望的直接证据。至此,这起交通事故的“拼图”终于完成,一起电动三轮车交通肇事伤人逃逸案完美告破,距案发时间才过去了七个多小时。

  12月14日上午,事故受害者孙某的家属将“心中为人民交警显神威”的锦旗送到了办案民警张轶轩的手中,表达他们深深的谢意。截至目前,伤者已花去治疗费用近6万元,肇事者家属已支付治疗费用4.5万元,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编辑: 邓晓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