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单笔交易超2000元 或年度交易超20000元 要收税了
龙虎网讯 昨日,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自4月8日起执行。新政最大的变化在于,跨境电商进口不再按行邮税计税,单笔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此前为1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现行行邮税“不公平”
此前,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在实际操作中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行邮税针对的是非贸易属性的进境物品,将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三税合并征收,税率普遍低于同类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总体税负水平低于国内销售的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和国产货物的税负,形成了不公平竞争。
个人年度交易限值2万元
新政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考虑到大部分消费者的合理消费需求,将单次交易限值由行邮税政策中的1000元(港澳台地区为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将设置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即对于大部分不涉及消费税的商品,纳税额变为17%*70%=11.9%)。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将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为满足日常征管操作需要,有关部门将制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并另行公布。
四档税率调为三档
同时为优化税目结构,方便旅客和消费者申报、纳税,提高通关效率,我国还将同步调整行邮税政策,将目前的四档税目(对应税率分别为10%、20%、30%、50%)调整为三档,税目1、2、3的税率将分别为15%、30%、60%。其中税目1主要为最惠国税率为零的商品,税目3主要为征收消费税的高档消费品,其他商品归入税目2。
扬子晚报记者 薛玲
延伸
海淘更贵了?不同商品税负有升有降
目前的海外购物主要是母婴产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等个人生活消费品,价值较低,大量包裹不用交税就进境。
本次行邮税调整主要是提高税率,将税率水平与“贸易”属性的货物进口综合税率水平保持大体一致。这次出台包括行邮税在内的“一揽子”税收政策后,居民海外购物消费以及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总体税负客观会上升,不同的商品实际税负有升有降。
根据一些机构的测算,经过这次税收调整,母婴、食品、保健品类税负会有所增加,化妆品、电器类根据价格不同,税负有升有降。
天猫国际总经理刘鹏介绍,“这次调整,对跨境电商平台经营商品的品类丰富度拉开是利好。”
来源: 扬子晚报网 编辑:王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