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局五项措施完善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

27.02.2015  19:37

  为进一步增强财政监督检查的科学性、计划性和有效性,近日,苏州市财政局确定2015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安排日常监督项目15个、专项检查项目11个、调查项目5个。五项措施贯彻落实坚持依法履职、深化“大监督”工作机制。 一是 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要求完善“大监督”工作机制。探索搭建信息互通、情况互联、结果共享的外部“大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以财政监督检查计划编制为龙头,形成“大监督”合力;发挥联动机制等平台作用,加强对市(县)、区财政检查工作的指导。 二是 以构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抓手,探索财政内部监管机制,逐步形成内外并举的财政监督新格局。紧密围绕预算管理全过程开展动态监督,探索在预算执行系统中实施实时内部动态监控功能;做好内控制度印发后的实施工作,探索内控制度实施的跟踪、评价机制;积极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三是 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着力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严肃财经纪律,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财政综合检查;强化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和调查;加大会计信息质量监督力度,维护财经秩序;着重提升财政监督水平,丰富财政监督内涵,进一步发挥监督与绩效的协作机制和监督与评审的联动机制这“两个机制”的作用,使绩效监督和评审监督工作提档升级。 四是 提高财政监督检查成果的利用水平,宣传财政监督检查的经验和做法,全面提升影响力。善于利用各种信息平台运用监督检查结果;继续发挥好《财政监督专报》平台作用;做好财政监督信息宣传和课题调研工作。 五是 继续整合队伍,提高整体素质。要强化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注重业务学习,提升创新能力;统一构建平台,提升检查质量。